昌吉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奖励公告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切实增强扫黑除恶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请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公告如下:
一、举报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与境外黑社会组织相勾连以及跨国跨境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2、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二、举报途径
群众发现有关涉黑涉恶线索,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
1.直接拨打110报警热线进行举报;
2.通过拨打昌吉州公安局“扫黑除恶”办公室值班电话18999366832 进行举报;
3.来信至昌吉州公安局“扫黑办”进行举报;
4.直接到昌吉州公安局“扫黑办”或各县、市公安局“扫黑办”来人来访举报;
5.通过“昌吉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对话框内输入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举报事项);
6.通过举报邮箱“2395656750@qq.com”进行举报;
对于群众举报的,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保护举报人和证人的权利,确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的,我们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举报人信息不泄露,确保举报人人身安全。
三、奖励办法
群众举报的线索,经公安机关侦办,属于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案件的给予举报人最高十万元奖励;属于涉恶类犯罪集团案件的给予举报人最高一万元奖励;属于普通涉恶类案件的给予五百元至五千元奖励。并对举报人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公安机关对举报内容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权益不受侵害。对于案件侦破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可以酌情追加奖励。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深入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
2018年7月6日
各县、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玛纳斯县公安局 0994-6663323
呼图壁县公安局 0994-4534918
昌吉市公安局 0994-2212122
阜康市公安局 0994-3526488
准噶尔公安局 0994-3832385
吉木萨尔县公安局 0994-6966666
奇台县公安局 0994-7667770
木垒县公安局 0994-4823608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0994-692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