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程序
2017-08-01 18:46:25
来源:
需要并符合《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条件的人员到户籍所在社区填写《就业失业人员信息登记表》→社区进行登记并进行系统录入→街道劳保所审核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条件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人员,可以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1、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2、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3、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就业失业登记证》提交资料
1、申领人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等有关证明,2、其他证明材料,申领人被用人单位招用的,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须提供营业执照等其他相关证明。申领人处于失业状态的,应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停业、关闭、破产停止经营的相关证明,或没有就业经历的相关证明。申领人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新疆户籍人员,除(1)条项规定的证明材料外,应提供常住地居住证明、劳动用工合同及参加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3、申领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上材料需出示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印在A4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