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户申请条件及流程
一、申请条件
持昌吉市中山路街道常住户口,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470元)的城乡居民差额补贴、动态管理;
二、申请流程
1、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在职家庭成员和离退休人员所属单位劳资部门有关月收入情况的有效证明材料。家庭人口和收入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报告村(居)委会。申请人在如实填写《申请表》后,连同在职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材料送交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村(居)对申请人家庭经济和实际生活情况入户(入户调查要求:谁入户、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入户调查结果要由入户调查人和被调查户主双方签字认可)初审、召开村(居)两委班子会议评议对符合上报人员的申请书上两委班子成员签字并说明符合条件和上报原因。两委班子成员出具承诺书:承诺其家庭无房、无车、无地、无财政供养、无存款、直系亲属无工商注册信息;
2、街道办事处对村(居)上报的申请对象资料由街道党工委开会评议申请对象是否符合上报条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由街道和村(居)分别进行5日的张榜公布,群众无异议后,递交至市民政局低保办;
3、对群众无异议的从批准当月起纳入保障范围,并由市民政部门核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资金社会化发放。
五保户申请条件及流程
一、申请条件
无劳动能力;无稳定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抚养能力及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老年人(60岁以上)、残疾人(二级以上);
二、申请流程
1、本人或近亲属持家庭户口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初审,经民主评议,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并愿意集中供养,公示10日以上。无异议的,填写《五保集中供养对象审批表》村两委班子写出承诺书并签字,报街道民政办审核;
3、街道民政办复核,对申请人的自身状况和家庭条件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市民政局审批;
临时救助申请条件及流程
一、申请条件
除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重点救助对象外的家庭人均低于当地低收入标准(7000元)收入家庭和因突发性、临时性事件造成家庭困难的群体;
二、申请流程
1、以家庭为单位向户主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居)民委员会入户核查,两委班子评议提出审核意见并签署意见。将相关资料签字盖章后报街道民政办;
2、街道办事处民政办核查并党工委会议评议后公示5日无异议进行救助;
临时救助人群:低收入家庭中因突发事件造成一次性医疗费用较大的(自付部分超过10万元),导致生活困难的患者。
重大疾病救助人群:重大疾病救助范围是:癌症及其他恶性肿瘤的手术、放疗,化疗,终末期肾病器官移植、透析、心血管疾病,白血病等。因医药费用支出巨大(超过10万元),导致生活困难的患者。
一、申请流程
1、需持《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员会提出书面救助申请;
2、填写《申请表》,提交出院证;费用结算单;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村(居)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并上两委班子会评议签署意见签字盖章,公示5日后无异议将相关资料和会议记录上报街道民政办审批。街道党工委会议审批核实无异议后,公示5日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