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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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波

领导职务: 建国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工作分工:

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主管规划建设、财政、农经、审计、政府采购、招投标(含合同管理)、土地管理等工作,协助书记抓好财经和城建推进工作,分管财政所、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站(审计站)负责小三四工一村、兼顾八工一村包点工作。

领导简历:

李波,男,汉族,1981年6月生,新疆昌吉人,200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为建国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2000.12--2001.07    昌吉市滨湖乡滨湖村主任助理;

2001.07--2002.08    昌吉市滨湖乡团委书记;

2002.08--2006.03    昌吉市滨湖乡经济办、项目办、劳转办干事、 副主任(期间:2000.09--2003.06乌鲁木齐陆军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6.03--2010.04    昌吉市滨湖乡党建办主任、组织干事(期间:2009.03--2010.04昌吉市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组长);

2010.04--2010.08    昌吉市榆树沟镇副镇长人选;

2012.07--2015.01    新疆昌吉市建国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2015.01--2016.07    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2016.07--2018.01    新疆昌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正科级);

2018.01--至今          新疆昌吉市建国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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