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昌吉市《生育服务证》登记工作程序
2018-06-06 16:31:07
来源:三工镇
一、本人申请
符合生育的夫妻提出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1.夫妻双方户口本(户籍证明);2.结婚证;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4.夫妻合影2寸照片两张;5.流动人口需提供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证明;6.流动人口需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书)或租住一年以上的租房协议书;7.再婚夫妻应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民事判决书等。(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村、社区初审
村、社区工作人员核查是否符合政策生育,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属实,材料提交不全或不符合政策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填写《生育服务证》发放登记表;将所需印证资料拍照上传到计划生育行政审批管理系统。
三、乡镇、街道审批
乡镇、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登录计划生育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审核登记并发放《生育服务证》,并将相关材料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