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燃煤锅炉业主的一封信
2017-05-22 11:03:46
来源:
各位燃煤锅炉业主:
煤炭散烧和燃煤锅炉是我市主要的大气污染源。煤炭燃烧后产生的废气含有大量的烟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精神及《昌吉州“两清两美一绿”行动2017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昌吉市“两清两美一绿”清新空气行动2017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市计划对各类燃煤供热锅炉实施综合整治,进一步减少燃煤污染,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
2017年,坚决取缔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燃煤供热锅炉,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年内全部拆除每小时10蒸吨以下(含10蒸吨)的分散燃煤锅炉,实现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替代;对每小时10-20蒸吨燃煤锅炉全部实施集中供热或电采暖改造;对每小时20蒸吨以上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燃煤锅炉实施烟气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确保污染物排放全面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特别排放限值。
请广大业主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立即行动起来,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切实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积极配合和支持燃煤锅炉专项整治行动,按期完成淘汰改造任务,为建设美丽昌吉做出应有的贡献!
煤炭散烧和燃煤锅炉是我市主要的大气污染源。煤炭燃烧后产生的废气含有大量的烟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精神及《昌吉州“两清两美一绿”行动2017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昌吉市“两清两美一绿”清新空气行动2017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市计划对各类燃煤供热锅炉实施综合整治,进一步减少燃煤污染,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
2017年,坚决取缔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燃煤供热锅炉,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年内全部拆除每小时10蒸吨以下(含10蒸吨)的分散燃煤锅炉,实现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替代;对每小时10-20蒸吨燃煤锅炉全部实施集中供热或电采暖改造;对每小时20蒸吨以上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燃煤锅炉实施烟气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确保污染物排放全面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特别排放限值。
请广大业主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立即行动起来,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切实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积极配合和支持燃煤锅炉专项整治行动,按期完成淘汰改造任务,为建设美丽昌吉做出应有的贡献!
昌吉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