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信访条例》宣传月活动的工作安排
今年5月是《信访条例》宣传月,为抓好《信访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全力推进北京南路街道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取得实效,现制定北京南路街道开展《信访条例》宣传教育月活动工作安排,望遵照执行。
一、宣传内容
重点宣传《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等规范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
宣传教育月活动自2017年5月1日至5月30日。
(二)方法步骤
1.准备阶段(5月1日-5日)
根据我街道工作实际,成立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何开春任领导小组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张志刚任副组长,班子其他人员、机关各科室负责、社区党委(总支)书记、“访惠聚”工作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信访办,负责全面部署宣传教育活动。
2.学习宣传教育阶段(5月5日-25日)
(1)抓学习。充分利用晨会及周五学习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学习《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街道干部职工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组织街道社区信访专干围绕办信、接访、复查等工作,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依法办信、办访能力。并将宣传学习小结及图片资料于5月28日前报街道信访办。
(2)抓宣传。一是设立宣传咨询台。利用每月的主题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在活动期间设立咨询台现场答疑,受理群众来访;二是利用办公楼LED屏做好横幅、标语宣传。三是在走访入户时向居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做好解答工作。
(3)抓教育。梳理街道信访案件,入户走访重点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有效化解信访问题。
3.总结阶段(5月25日-30日)
5月底以前,由街道信访办负责总结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工作情况,并书面材料报市委群众工作部。
三、组织领导
这次《信访条例》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时间长、内容多、任务重、要求高,请各社区结合本社区工作实际,将宣传教育月活动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宣传教育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中共昌吉市北京南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7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