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洲路街道关于深入开展自治区第十七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辖区各级文明单位、各社区:
今年3月是自治区第十七个“公民道德建设月”。为进一步巩固昌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不断推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达到以月促年的效果,现将我市第十七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内容
重点开展“六个一”活动
1.开展一次选树宣传身边典型活动。为大力弘扬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发挥模范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各级文明单位及各社区要深入挖掘和推荐身边的先进典型,积极组织开展典型选树评选活动,评选的模范人物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都要有突出事例。广泛传播道德正能量,积极推进公民道德建设。3月20日前,各级文明单位及各社区要对2017年中涌现出的各类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宣传。3月底,昌吉市文明办将对评选出的昌吉市第五届道德模范、昌吉市第一届文明家庭、昌吉市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团队、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进行集中表彰奖励。
2.开展一场道德讲堂展评活动。各级文明单位及各社区要以道德讲堂为主阵地,以“爱国、团结、奋斗、感恩”为主题,举办一期道德讲堂,引导各族群众从身边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不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道德教育“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群众性和灵活性兼具的形式,扩大讲堂参与面。以“我听、我看、我讲、我议、我选、我行”为主要模式。其中,“我听”是指听先进事迹宣讲;“我看”是指观看道德精神短片;“我讲”是指群众自我宣讲道德故事;“我选”是指群众推荐先进人物;“我议”是指对先进事迹发表感想或对不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行为发表议论;“我行”是指受众在感知、认知、接受先进人物的优秀品质后,群起效仿,转化为自觉行为。依据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各级文明单位及各社区要结合主题积极开展道德讲堂活动,街道根据各级文明单位及各社区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的特色和亮点,将选拔推荐1-2支队伍,参加3月下旬昌吉市举办的道德讲堂展评比赛活动。
3.开展一次“论道德、树新风、扬美德”主题实践活动。各级文明单位及各社区要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积极借助辖区居民群众、文艺团队、志愿者服务队开展传承孝道美德诵读经典、美德图片展、讲座、培训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LED显示屏、微信群、QQ群、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开展公益广告刊播活动。要抓住关键环节,着重围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道德行为、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弘扬正风正气,激发奋进力量,进一步组织、引导、鼓励干部职工和辖区居民群众,在社会遵守公德、在单位讲职业道德、在家庭弘扬家风美德,人人争做道德的主人。
4.开展一次全民公益日道德实践活动。结合3月5日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及20日全民公益日活动,以各社区为主体,各级文明单位为依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辖区青年志愿者开展清理垃圾、清理张贴广告、擦洗围栏等环保志愿服务活动;同时积极招募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作为志愿者积极参与雷锋志愿者服务活动,并组织干部职工、志愿者开展以社会稳定类、民族团结类、助力经济发展类、保障改善民生类、生态保护清洁家园类等公益日活动,实现全民参与公益,形成“人人公益 人人受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5.开展一次面对面公益宣讲活动。各社区要发挥本辖区优秀骨干草根宣讲员及“小红帽”、“一米阳光”等宣讲队的作用,借助“庆三八”文艺演出、“十百千万”大宣讲有利时机,通过“文艺+宣讲”等形式,大力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公民道德实施纲要》、身边道德模范故事以及如何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如何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文明意识等,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讲文明、树新风,尊道德、守道德。
6.开展一次“我是中国好公民”宣誓活动。各级文明单位、各社区要充分利用学校、社区等阵地,通过周一升国旗仪式和道德讲堂、薇薇义工、苏玉琴志愿服务队等有利时机,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我是中国公民”宣誓活动,倡导人人都做有道德,尊道德,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宣誓词参考内容: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庄严宣誓:忠于我的祖国和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一名爱国、守法、敬业、友善的中国公民。
二、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开展第十七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作为今年巩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任务,与当前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与“民族团结一家亲”结对认亲、干部结亲住户“两个全覆盖”活动相结合,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2.创新载体。各单位要按照“乐于参与、便于参与、从中受益”的原则,以学雷锋日、公益日等活动为契机,与昌吉市各志愿服务团队进行积极合作,设计更多寓教于乐的活动,最大限度吸引群众参与,真正使活动能够取得实效,以月促年。
3.大力宣传。各单位要加大对第十七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宣传报道力度,动态上报活动开展信息,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尤其是做好区、州、市各类主流媒体的信息报送。
各项活动结束后,各级文明单位和各社区要于3月22日前将活动小结分别上报所属社区和街道文明办。
联系人:杨林娥 联系电话:0994-2359870
昌吉市绿洲路街道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