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姜羽晗等19名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金陵社区党委、各社区党总支、居委会、机关各科室:
经延安北路街道党工委2018年5月2日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
姜羽晗同志 任广场社区党组织负责人;
帕提满同志 任广场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黄潇萱同志 任团结院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张 娜同志 任康宁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朱 伟同志 任柳树巷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李 莉同志 任友联巷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杨 冉同志 任团结院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
朱冬梅同志 任友联巷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
张志娟同志 任街道党政办主任;
左 光同志 任天池路清真寺寺委会主任;
胡世文同志 任街道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阿德力同志 任街道统战民宗办主任;
祁世鑫同志 任街道统战民宗办副主任。
免去:
左 光同志 广场社区党总支书记职务;
赵 奇同志 柳树巷社区行政负责人职务;
朱 伟同志 友联巷社区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李 莉同志 团结院社区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肉孜汗同志 康宁社区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董占虎同志 广场社区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龙翠萍同志 友联巷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帕提满同志 天池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黄潇萱同志 团结院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王 颖同志 街道党政办主任职务;
张志娟同志 街道党政办副主任职务;
祁世鑫同志 街道党政办副主任职务;
贲 健同志 街道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中共昌吉市延安北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