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磺沟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整改方案
索 引 号 | CJS114/2017-000014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硫磺沟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整改方案 | ||
主 题 词 | 硫磺沟镇 环境综合整治 整改方案 | ||
文 号 | 硫镇政发〔2017〕11号 | 发布日期 | 2017-04-05 18:54:35 |
发文单位 | 硫磺沟镇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为进一步落实昌吉市委副书记、市长郑敏在调研南部山区时提出的工作要求,镇党委及时组织三居一村、经济办、卫生办、辖区企业等相关单位召开环境综合整治专项工作会议,针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形成硫磺沟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整改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昌吉市查处南部矿区违法开采矿产资源工作的指导意见》(昌市党办〔2016〕31号)文件精神,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属地问题属地管理,属地问题属地负主体责任的工作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同时将中央环保部督查问题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硫磺沟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按时按点、保质高效完成。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现成立硫磺沟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 刘 磊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 郭国良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鲁 涛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张 磊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赵开勇 镇综治办主任
成员单位:经济办、督查室、三居一村、镇综治办、派出所、国土所、畜牧兽医站、卫生办、供电所、环卫所、矿产品运销管理站、兖州矿业硫磺沟煤矿、屯宝煤矿。
硫磺沟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办,办公室主任马亮,具体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人员组织、任务落实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
硫磺沟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主要由经济办牵头,各成员单位负责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经济办:做好煤场清理、矿坑生态恢复、水源地保护、违法开采矿产资源巡查工作,协调各站所发挥职能作用。督查室:不定期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每周下发督查通报,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三居一村:成立卫生清洁队伍,每天负责清理路面和路边堆物堆料、垃圾、渣土,确保主干道路面和两侧干净整洁。对辖区各整治对象实行动态监管,针对昌庙公路沿路各住家户、商铺门前垃圾清理任务进行分解,并实行责任三包。综治办:做好流动人口排查,做到全覆盖、底数清,维护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社会面稳定工作。派出所:依法打击阻挠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各种违法行为,重点针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等,确保环境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国土所:规范用地管理,加大对违规占地、违法建筑、非法采矿的打击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工作。畜牧兽医站:做好草场建设、管理、监护等工作,解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涉及草场的问题。卫生办:负责辖区环境卫生工作,做好X125线道路两侧以及三居一村卫生清洁工作。供电所:责做好整治工作期间供电安全管理方面工作,对违反整治规定且拒不整改的,依据领导小组处理意见,责令实施停电措施。环卫所:负责环境综合整治期间生产、生活垃圾的及时清运工作。矿产品运销管理站:严格落实过磅单领、销制度,详细登记所有领用、核销情况。凡过磅车辆,必须做好篷布(帆布)密封拉运,未遮盖完全或捆绑不严的车辆严禁上路行驶并停发该车辆票据。兖矿、屯宝煤矿:对露天采坑进行技术性填埋,必须对照有关技术标准执行。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煤场全面清理工作
1.硫磺沟镇辖区煤炭已清理完毕,现有堆煤矸石场7家(李杲三煤场、庭院房产煤场、合嘉兴煤场、王新刚煤场、三坪煤矿煤场、基兴达煤场、浙兴焦化公司煤场),共有煤矸石30万吨。其中:李杲三煤场、合嘉兴煤场土地使用合同未到期,庭院房产煤场具备煤场经营手续。
2.联合市环保、国土、公安、供电等相关部门,对煤场煤矸石以及附属建筑进行全面清理,重点对有煤场经营手续和土地使用合同未到期的煤场,必要时由供电部门采取断电等强制措施进行清理,申请专项资金用于煤矸石以及煤场附属设施、建筑的清理工作,确保煤场附属设施及建筑工作于4月底全面完成。
(二)露天采坑生态恢复工作
1.按照市国土、环保局对兖州矿业硫磺沟煤矿、屯宝煤矿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两家企业分别对飞龙煤矿露天采坑、八一沟新粘矿业露天采坑,按照一层黄土一层煤矸石的填埋方法,进行生态恢复工作。
2.配合市国土、环保部门开展露天采坑生态恢复方案的编制工作,做好分析研判、组织协调、人员配备、档案资料等工作,在露天采坑实施生态恢复工作中做好属地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三)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 严格按照《关于昌吉市南部矿区矿产品运输车辆实施密封式拉运的公告》以及《硫磺沟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S203线硫磺沟路段以及X125线道路两侧沿路抛洒治理、洒水降尘工作。要求矿产品运输车辆必须施行密封式拉运,经济办、矿产品运销管理站要具体负责密封式拉运工作的治理工作,一方面督促企业,一方面严把过磅关,凡是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允许通过地磅站。按照保洁区域的划分,各企业做好洒水降尘、卫生清洁工作,购置洒水车一辆,配备专职司机一名,每天洒水次数不少于2次。辖区各村(居)、站所、企业要每周开展一次卫生大整治活动,保持硫磺沟镇环境卫生持续整洁,特别是要将“久治不愈”的“卫生死角”彻底消灭干净。
2.不断扩大绿化面积。去年以来,我镇开展了三次大规模的植树绿化工作,新增绿化树木1万多棵。今年要拿出植树造林专项经费,继续扩大辖区绿化面积,利用春季、秋季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3.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垃圾清理工作制度,配齐清洁工人,增加垃圾清运车辆、垃圾池、垃圾箱的数量,确保辖区生产、生活垃圾的及时清运。做好硫磺沟镇垃圾处理厂、填埋场项目的申报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落地,解决硫磺沟镇实际困难。
(四)违法开采矿产资源巡查工作
1.开展联合巡查工作。由我镇牵头,市国土、环保、煤炭、水利、林业等部门配合的24小时联合动态巡查,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车辆,并做好巡查记录表、交接班记录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发现问题现场采取措施,立即上报。
2.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昌吉市委、政府对违法开采矿产资源工作的责任追究办法,将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对发现问题未能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不作为的问题,一旦发生,进行问责追究。
(五)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
1.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按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管理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管理,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扩改项目废水污染源必须达标排放,符合饮用水源水质保护的总量控制要求。
2.强化点源污染管理。加强排污申报登记工作,以法规、行政、经济手段鼓励发展轻污染、无污染项目,限止重污染项目进入保护区。强化污染源监测和环保处理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处理设施连续、稳定、正常运行、污染源达标排放。
3.做好面源污染控制。通过加强绿化、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和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农药等,达到防止水体面源污染的目的。
4.开展饮用水源保护的宣传。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宣传工作力度,在保护区边界设置告示牌,在保护区内设置宣传牌,注明保护区的意义、管理规定和奖罚条款等,普及饮用水源保护的基本知识,使居民树立保护饮用水源人人有责的意识。
(六)小散乱污治理工作
“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由镇经济办牵头,负责组织排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及整治措施,推动排查整治工作的落实。全面排查“小散乱污”企业情况,建立台账,确保排查企业无遗留、区域无死角。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布局规划,或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采取关停取缔一批、转型升级一批、治理达标一批的整治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要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分管领导带队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定期召开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例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解决工作难题。
(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要做好村(社区)、各站所、镇党委、政府与市直部门之间的沟通对接、信息共享工作,同心协力,切实将市委、政府的工作要求落实到位,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形成环境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度,做好打硬仗、啃硬骨头的决心。镇督查室要做好督查巡查常态化工作,定期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导,发现问题通报问题,将责任追究到人、落实到人。
(四)奖惩分明,树立典型。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的个人、站所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对涌现出的勇于担当、不畏困难的先进个人、站所进行表彰。营造环境综合整治全社会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昌吉市硫磺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5日
抄送:市政办、市环委会、市督查室
存档(二)
昌吉市硫磺沟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