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七一”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112/2017-000056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认真做好“七一”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做好 七一 推荐 的通知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17-06-27 18:26:46 | |
发文单位 | 大西渠镇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各党(总)支部: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6周年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区、州、市及镇党委将在“七一”前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为认真做好表彰对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及推荐数量
镇党委拟命名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5个、优秀共产党员10个、优秀党务工作者10个。
二、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和区、州、市党委看齐,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中央和区、州、市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常态化、长效化,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坚决同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作坚决斗争,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敢于担当,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带领各族党员群众在民族团结、维护稳定、推动发展、扶贫攻坚、深化改革、改善民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热爱伟大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各族人民,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和区、州、市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政治立场坚定,敢于发声亮剑,旗帜鲜明地同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犯罪和宗教极端势力作坚决斗争,平常时期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自觉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突出。带头加强民族团结,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从我做起,带动家人、身边人大办民族团结的好事实事,推进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除符合上述在职优秀党员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认真学习政策理论,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信念坚定,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事或兼职党务工作两年(含两年)以上,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造性地开展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在党建工作方面有创新精神,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主动为党员和群众排忧解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受到了党员和群众的信任和拥护。素质高、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清正廉洁,自身形象好,在党和群众中威信高。
三、表彰对象产生办法
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各党组织推荐申报,各党组织要认真审查,多方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并经各党支部研究确定,对拟推荐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党组织严格审核把关,上报镇组织办,由组织办汇总审核后报镇党委审核。
各单位对推荐的表彰对象要注意推荐对象的真实性、代表性和典型性,真正把那些事迹突出、经得起检验、具有说服力和影响力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确保推荐工作质量。同时,各党组织要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6周年庆祝活动,把推荐先进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的过程,在推荐过程中要善于发现典型,宣传典型,通过典型引导,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局面。
2.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和远程教育等媒体,大力宣传建党96周年以来取得的丰功伟绩,要以典型事迹为引领,着力弘扬先进,学习先进,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创先争优,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为实现大西渠镇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3.严格把关。在组织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对确定的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务求推荐对象能够经得起考验。评选对象应向一线倾斜,特别是近年来在民族团结中表现突出的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违反程序,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所在党组织的评选资格,并严肃处理。
4.按时上报。拟表彰的进步优秀共产党员,要认真撰写先进典型事迹材料,填写《大西渠镇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大西渠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附后),不得随意改变纸张大小、表格格式和漏填内容,推荐对象事迹材料采用通讯体裁,字数不少于2000字。事迹材料要文字流畅、文风朴实。推荐表中“主要事迹”栏字数控制在300-500字。对推荐表中的地名、单位名、人名一律使用全称和标准用字。各类材料纸张大小设置均为A4,标题设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正文设为仿宋GB2312三号,所报材料纸制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于6月21日前报镇党委组织办(政府楼409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