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112/2017-000132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开展 安全生产大检查 查的 的通知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18-01-09 18:38:59 | |
发文单位 | 大西渠镇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各村委会、幸福社区,镇直各企事业单位:
今年以来,大西渠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一些村、社区、科室、站所和企业仍然存在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责任不落实、风险防控体系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监管执法不严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国务院、自治区、自治州、昌吉市统一安排部署,大西渠镇定于2017年7月至10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较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全力推动大西渠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对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的安全检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典型问题,突出薄弱环节,突出重点时段,延伸至每一处重点场所、每一个重点部位、每一项重点环节,严格落实事故防控措施。
(一)企业层面。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二)政府层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尤其是各村、幸福社区要将辖区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全面进行摸底调查,对发现的手续不全、无照经营和维稳安保措施不到位等情况要第一时间与相关单位负责人当面进行告知,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至镇安监站。
2.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关闭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小化工、小钢铁企业等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3.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上级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较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4.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市场类、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农机、涉爆粉尘、电力、旅游、水利、文化、教育、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三)各行业领域具体检查内容由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
三、工作安排
从2017年7月至10月,集中4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7月)。
1.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政府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各相关业务口要将所开展分管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图片档案资料,及时进行留存。
3.各类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
各村、幸福社区、企业以及政府各相关业务口要将辖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认真进行梳理,逐条对照进行自查,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要逐项进行整改。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8月至9月)。
1.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辖区内所有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要加强联合执法。
3.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4.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9月至10月)。
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领导班子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亲自研究、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带队对分管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广泛发动,周密部署。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层层动员,广泛发动,迅速将镇政府近期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传达到所有村(社区)、科室、站所、学校和生产经营单位。
(三)严格执法,严厉问责。在检查工作中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零容忍”,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严厉打击、关闭取缔。对拒不整改、整改不落实,视同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追责问责,依法关闭。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将严肃追究企业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格按照《昌吉市安全生产相关行业监督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厉问责,绝不姑息迁就。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特别是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反面典型案例要及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