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魏生广、庄怀兵等11名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决定
索 引 号 | CJS117/2017-000068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同意魏生广、庄怀兵等11名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决定 | ||
主 题 词 | 同意 魏生 11 同志 正式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17-06-30 18:26:00 | |
发文单位 | 佃坝镇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佃镇党发〔2017〕58号
关于同意魏生广、庄怀兵等11名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决定
各党(总)支部:
经2017年6月28日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同意魏生广等11名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魏生广同志党龄自2017年6月18日算起;
庄怀兵同志党龄自2017年6月12日算起;
库丽加依同志党龄自2017年6月12日算起;
马雪同志党龄自2017年6月3日算起;
刘晓霞同志党龄自2017年6月3日算起;
何刚同志党龄自2017年6月3日算起;
赵云同志党龄自2017年6月18日算起;
王艳芳同志党龄自2017年6月10日算起;
王振秀同志党龄自2017年6月10日算起;
李国清同志党龄自2017年6月10日算起;
达其爱同志党龄自2017年6月12日算起。
中共佃坝镇委员会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