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昌吉市2018年大型民间 社火表演赛安排意见
索 引 号 | CJS112/2018-000007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参加昌吉市2018年大型民间 社火表演赛安排意见 |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2018 大型 民间 安排意见 | ||
文 号 | 大镇政发〔2018〕9号 | 发布日期 | 2018-02-28 19:49:18 |
发文单位 | 大西渠镇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社区、“访惠聚”驻村工作队、镇直各单位:
根据昌吉市文广局的要求,昌吉市2018年大型民间社火表演赛活动于2018年3月2日举行,为认真做好表演参赛的各项工作,充分展示我镇各族人民的精神风貌,繁荣和丰富我镇各族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共庆元宵佳节。现就今年正月十五社火排练、参赛活动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今年的正月十五社火活动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本着突出特色、节俭隆重、丰富多彩、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讴歌我镇近年来的发展变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成立社火领导小组
组 长:马建国
副组长:陈 昊 肖家宝 崔勇 姬 刚 刘振芳 丁磊 冯勃 杨晶 贾学英 郭炳玉
成 员:各村及幸福社区访惠聚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党支部书记、主任,各站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崔勇 (兼)
副组长:杨晶 董明琴 马帅
工作人员: 马晓霞 张涛 幸福社区第一书记、支部书记、各站所长及文化广播站、幸福社区全体人员。
社火队组成
(一)威风锣鼓队(14人)
队 长:贾学英
教 练:贾学英 高世忠
工作人员:海明 熊良栋
队 员:
机关:(6人)贾学英 高世忠 马伟斌 张晶东 海 明 郭强 苏鑫宏 王晓刚 穆建新 何伟 哈力克
规划站:熊良栋
农技站:江阿努尔
土管所:马晓辉
(二)安塞腰鼓队:(68人)
队 长:肖家宝 刘振芳 冯勃 杨晶
副队长:(新戽村、幸福村、玉堂村、大西渠村及幸福社区)第一书记 刘明新 马贵明 金玉龙 张振伟 魏春霞
教 练:仲伟善
工作人员: 冯翠花 阿勒腾 马俊亮 马俊玲 丁轩
人员:
新戽村(男6人)
幸福村(男20人)
玉堂村(男15人)
大西渠村(男4人)
幸福社区(男3人)
新渠村20人
各村优先选拔以往参加过腰鼓的人员参加,年龄不超过40岁
(三)秧歌队:(女80人)
队 长:肖家宝 丁磊 贾学英
副队长:(龙河村、新戽村、玉堂村、幸福村、新渠村)第一书记 冯进强 刘明新 金玉龙 马贵明 孜克什
教 练:张新宁
工作人员:张新宁 马芳 卢静 王海霞 张译文 沙尔古丽
人员: 龙河村25人
新戽村20人
玉堂村15人
大西渠村20人
(四)旱船、跑驴、大头娃娃、媒婆队(20人)
队 长:崔勇
副队长:思源村第一书记 马有成
教 练:仲伟善
工作人员:马晓霞 马宏娇 齐纾菀 姬强
人员:思源村(男8人,女12人)
(五)龙队(24人)
队 长:冯 勃
副队长:张振伟
教 练:李建元
工作人员:李建元 卜嘉诚
(六)狮子队:(5人)
队 长:贾学英
副队长:龙河村第一书记 冯金强
工作人员:李明 祁振国
四、活动安排
(一)排练时间、地点
1、安塞腰鼓
排练时间:2月22日—2月27日 11:00—15:00
排练地点:政府五楼会议室
2、旱船跑驴队
排练时间:2月22日—2月27日11:00—15:00
排练地点:思源村委会
3、秧歌
排练时间:2月22日—2月27日15:30—18:30
排练地点:龙河村四片区文化室
4、锣鼓队
排练时间:2月22日—2月27日上午11:00—15:00
排练地点:镇政府广场
龙狮队:2月22日—2月27日上午11:00—15:00
排练地点:大西渠村委会
5、2月28日在镇政府门前彩排,3月1日参加昌吉市的彩排和评比,2日参加昌吉市表演。
(二)督查组
组 长:马建国
副组长:崔 勇
成 员:阿勒腾
(三)服装组
组 长:李 琴
副组长: 董长蓉
成 员:刘梅英 马 丽 罗福江 马日连木 汪清 马秀珍 吾买尔江
(四)器材组:
组 长:李建元
成 员: 薛斌国 海明 卜嘉诚
(五)后勤保障组:
组 长:冯 勃
副组长:杨 晶
成 员:马 帅 马晓霞
五、活动要求
1、各村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包村领导、村两委班子及访惠聚工作队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层层负责,精心组织,着重抓协调、抓调度,确保各自负责的村能够按时并保质保量的完成今年社火的各项任务。组织具有社火基础的,往年参加社火的,年龄在50岁以下的人员参加社火活动。如因个人履职不到位影响社火活动的,经督查组审定后,一次履职不到位者将于全镇通报批评,两次以上履职不到位者,在通报的基础上,将一次性扣除工资300元。
2、各队副队长要切实履行责任,认真组织,要自觉担当活动的主协调,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全方位的支持,确保活动落到实处,特别是要确保人员在要求的时间内及时到位。在排练期间如因履职情况造成排练人员不能准时到位的村干部,一次履职不到位者将在全镇通报批评,两次以上履职不到位的,在通报批评的基础上将扣除工资200元。
3、机关、站所干部,包括各队工作人员在排练中:一次不能按时到位者将罚款100元处理,对两次不能按时到位者在罚款的基础上,由督查室进行全镇通报处理。
4、各队每天的考勤由督查组监督,各队长汇总上报督查室,各表演队的副队长必须在2月21日之前将确定好的各社火排练人员名单上报镇文体广播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