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昌吉市佃坝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117/2018-000024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印发《昌吉市佃坝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印发 昌吉市 农村 产权制度改革 试点 工作方案 的通知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18-03-10 17:25:30 | |
发文单位 | 佃坝镇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佃镇党发〔2018〕6号
关于印发《昌吉市佃坝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各站所、办:
《昌吉市佃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昌吉市佃坝镇委员会
昌 吉 市佃坝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6日
佃坝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昌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精神,为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活化农村集体资源、资产配置,激发农村经济社会活力,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试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央和区、州、市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精神要求,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加快建立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机制,推动农村集体生产要素配置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围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运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2.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3.分类有序推进改革。根据集体资产的不同类型和不同村组条件确定改革任务,坚持分类实施、稳慎开展、有序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确定改革的突破口和优先序,明确改革路径和方式,调动基层干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获得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
4.坚守法律政策底线,依法运作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等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做到依法办事。坚持农村集体资产归全体成员所有的原则,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努力使农民通过改革拥有长期而又稳定的财产性收入。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坚持公正公平,全程监督。建立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流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所有事项都要严格按工作程序操作,依程序办事,实现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对法律、法规不明确或无政策依据的问题,应提交村民大会民主讨论,形成决议,并进行张榜公布。
5.坚持民主决策,维护农民权益原则。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的选择和创造,推广民主协商解决矛盾和纠纷,确保农民群众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要充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尊重农民的意愿,确保改革方案要经过充分的论证,并进行民主讨论,改革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必须经过合法的民主程序,即:必须依法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才能通过。要在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下,把公开、公正、公平精神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
三、改革的方向和任务目标
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将农村的土地、林木等生产要素以股份的形式组织起来,规范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接轨的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集体经济活动民主管理权,形成有效维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四、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严格农村清产核资程序,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健全制度,防止资产流失。重点做好村组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券债务等清理核查工作。在开展清产核资时,要严格资产分类,明确经营性资产,为折股量化打好基础。清产核资后,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
(二)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解决成员边界不清的问题,各村组要探索在群众民主协商基础上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具体程序、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机制。
(三)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1.对于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明晰集体产权归属,并将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农民股份合作,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具股权证书。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明确公积金、公益金的提取比例。
2.对于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重点是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充分尊重承包农户意愿的前提下,探索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
(四)完善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权能。
主要是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继承权等权利。有条件地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继承权。建立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管理制度,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的范围、条件和程序作出明确的规定。
(五)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
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后,由市农业局负责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组织登记证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据此向有关部门办理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以便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发挥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探索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关系,有效承担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事务和村民自治事务。有需要且条件许可的地方,可以实行村民委员会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妥善处理好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
(六)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
从实际出发探索发展集体经济有效途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果园、养殖水面等资源,集中开发或者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发展现代农业项目;可以利用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可以在符合规划前提下,探索利用闲置的各类房产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等方式发展相应产业。
(七)积极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交易。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农村集体资产台账和资产评估制度,依托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等平台,建立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四荒”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等流转交易。根据农村产权要素性质、流转范围和交易需要,制定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完善运行机制,实行公开交易,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和监督管理。
五、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自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10月30日,完成全部改革任务,共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2月28日)。
1.建立镇、村二级组织机构(2018年2月6日—2月10日)
(1)成立佃坝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并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农村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实施方案应形成文件。
(2)各村要成立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村级工作小组成员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机构以及熟悉集体资产情况的村级老干部组成。
2.动员部署(2018年2月10日前)
(1)参加市级召开的动员部署会议,参加对象为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相关成员单位集中办公的工作人员、各村党总支书记、信访人员。
(2)召开辖区内村集体人员参加的动员部署会议。
3.宣传发动(2018年2月6日—2月28日)
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党员会议、村民小组长座谈会等形式,并利用电视、广播、宣传册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的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使广大农民群众认识到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作用,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参与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积极性。
4.开展业务培训(2018年2月6日—2月28日)
对象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机构全体成员。学习中央、区、州、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外出考察学习其它地区的做法和取得的经验。使有关人员明确开展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的目的、意义、步骤和具体方法,提高工作能力。
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需要,针对具体问题再行培训。
5.制定相关指导意见、制定完成试点方案(2018年2月6日—2月28日)
依据市试点工作方案结合本镇实际制定试点方案报各业务指导组审核。各业务指导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指导、审核。试点方案要广泛充分地进行民主协商,建立层层审核把关制度,审核后的试点方案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实施,并报镇政府和市产权制度改革办备案。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8年3月1日-2018年7月30日)。
1.全面开展清产核资(2018年3月1日—4月30日)
(1)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组联合组成清产核资小组,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核实集体资产的原始价值、累计折旧和净值,依法界定所有权归属。确认资产价值,一般按照会计账目价值核定,对有实无账的资产,由清产核资小组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通过科学、民主、公开的评定,经七天公示无异议后确认。对大多数村民要求对集体资产进行评估定价的,应聘请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按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含集体土地)三类分清集体资产类别,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对于固定资产,要核实原始价值、累计折旧和净值。清产核资结束后,要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对清核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并张榜公开。
(3)建立台账分类逐项登记并纳入信息化管理平台。并上报乡镇主管部门及市产权制度改革办备案。
2.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2018年5月1日—6月30日)
(1)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本镇指导意见,制定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标准条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会议进行讨论修订形成实施意见。
(2)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本组织的人员逐人进行甄别确认,对符合本经济组织成员标准条件的人员,直接认定其成员身份;对具有争议的人员,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95%以上农户的代表同意方可认定。
(3)成员认定工作结束后,按户造册登记,经户主签字确认。登记结果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通过后,张榜公开,并报镇政府和市产权制度改革办备案。
3.资产量化、股权设置(2018年7月1日-7月30日)
(1)资产量化。在核实资产的基础上,将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合理折股量化,公益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不列入折股量化的范围。
(2)股权设置。股权设置按照宜简不宜繁的原则进行,股权设置应以成员股为主,是否设置集体股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 ,股权管理提倡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方式。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完善治理机制,制定组织章程,涉及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防止少数人操控。
设置具体形式由试点村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拟订,送市、镇两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后确定。
第三阶段:确权建制阶段(2018年8月1日-9月30日)。
1.完善股权管理(2018年8月1日—8月15日)
制定股权证书管理制度、台账管理制度,制定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收益分配制度。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权、收益权。建立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管理制度,在尊重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愿的基础上,制定集体资产股份继承制度具体的管理办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继承权。
2.构建治理机制(2018年8月15日-8月30日)
按农业部相关规定,组建村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制定组织章程,明确记载产权形式、成员构成、组织机构、资产经营、收益分配等内容,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严格按照章程运行。将集体资产进行折股量化的,借鉴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创新集体经济运行治理机制。
3.制作《股权证书》并发放。(2018年9月1日-9月30日)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0月1日-10月30日)。
1.档案整理。及时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各村要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决议、成员界定表格、股东清册等重要纸质、影像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
2.检查验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后,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乡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3.监督管理。改制后的股份合作社要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规范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各级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4.经验总结。对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全面总结改革试点经验,以及对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形成全面系统的总结报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议。
六、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加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对改革试点日常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镇党委、政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时间上要合理安排,在人力上要足额配置,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按期完成改革目标任务;各村在改革试点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正确处理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三者之间的关系,确保改革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
二是加强指导,紧密协作。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要加强调查研究,拓宽思路,及时做好业务指导、政策解释、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加强对清产核资、社员及产权界定、股权量化、权能改革等重要环节的指导和监管,加强业务培训。
三是建立工作奖惩制度。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包村领导、包村负责人要对所包村队负总责。领导小组每周听取包村干部对所包村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包村干部年终考核责任。对按规定完成的村给予奖励,完不成的村与村干部工资考核挂钩。
附件
关于成立佃坝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按照《佃坝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我镇2018年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为确保改革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有序进行,加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佃坝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新龙 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马红月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赵风强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武晓峰 镇党委副书记
常建国 镇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
王亭懿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
高成旗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陈伟明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王 强 镇党委委员
杨 磊 镇党委委员
马生国 副镇长
杨成煜 副镇长
靳晓莉 副镇长
成 员:陈 欢 宣传办主任
田恣铭 督查室主任
吴红梅 信访办干事
刘 斌 财政所所长
潘娅琴 农经站站长
王彦军 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柯 楠 国土资源所所长
陈国军 规划环保站站长
刘晓利 生产办主任
温希耀 经济办干事
李万兵 土梁村党支部书记
达红兵 二畦村党支部书记
王艳东 佃坝村党支部书记
王世友 西沟村党支部书记
刘开文 东沟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经站,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委员杨磊兼任,成员由财政所、农经站、农业畜牧业发展中心、规划站、土管所等相关站所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同志负责。成员具体做好全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文件制定、政策解释、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小组:
土梁村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王亭懿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
副组长:马青云 土梁村第一书记
李万兵 土梁村党支部书记
成 员:村两委班子、下沉干部、访惠聚工作队全体成员
二畦村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杨 磊 镇党委委员
靳晓莉 副镇长
副组长:杨 军 二畦村第一书记
达红兵 二畦村党支部书记
成 员:村两委班子、下沉干部、访惠聚工作队全体成员
佃坝村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陈伟明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马生国 副镇长
副组长:叶明忠 佃坝村第一书记
王艳东 佃坝村党支部书记
成 员:村两委班子、下沉干部、访惠聚工作队全体成员
西沟村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常建国 镇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
王 强 镇党委委员
副组长:孙建宁 西沟村第一书记
许有学 西沟村村委会主任
成 员:村两委班子、下沉干部、访惠聚工作队全体成员
东沟村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赵风强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胡 冰 东沟村第一书记
刘开文 东沟村党支部书记
成 员:村两委班子、下沉干部、访惠聚工作队全体成员
工作职责:
1.结合各区实际,制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2.各区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代表会或村民大会,传达学习确权登记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原则;
3.各区组成清产核资小组,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核实集体资产的原始价值、累计折旧和净值,依法界定所有权归属;
4.建立台账分类逐项登记并纳入信息化管理平台。并上报乡镇主管部门及市产权制度改革办备案;
5.各区依据本镇指导意见,制定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标准条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会议进行讨论修订形成实施意见。对本组织的人员逐人进行甄别确认,对符合本经济组织成员标准条件的人员,直接认定其成员身份;对具有争议的人员,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95%以上农户的代表同意方可认定。成员认定工作结束后,按户造册登记,经户主签字确认。登记结果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通过后,张榜公开,并报镇政府和市产权制度改革办备案;
6.资产量化、设置股权并完善股权管理,按农业部相关规定,组建村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制定组织章程,明确记载产权形式、成员构成、组织机构、资产经营、收益分配等内容,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严格按照章程运行。将集体资产进行折股量化的,借鉴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创新集体经济运行治理机制;最后制作《股权证书》并发放;
7.各区确定一名固定人员,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中涉及的资料进行收集,并以区为单位进行整理组卷;
8.配合镇政府做好区、州、市验收工作;
9.各村访惠聚工作队全体成员及下沉干部配合各村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