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昌吉市三工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安排》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110/2018-000117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印发《昌吉市三工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安排》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印发 昌吉市 三工镇 农村 产权制度改革 清产核资 工作安排 的通知 | ||
文 号 | 三镇政发〔2018〕28号 | 发布日期 | 2018-07-29 11:03:03 |
发文单位 | 三工镇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各村、各单位:
《昌吉市三工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安排》经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三工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6日
昌吉市三工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清产核资工作安排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农业部、财政部等九部委下发的《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昌吉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活力,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主要目标任务
1、全面清查农村集体资产状况。查清集体经济组织名称、负责人、地址、变更情况等信息。明晰各类农村集体资产涉及到不动产产权的权属、四至、空间位置、基本属性等信息。以会计账面价值为基础,摸清集体资产存量、结构、分布、变动、运用效益和经营情况,做到账表、账账、账证、账据、账实五相符。
2、全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登记制度。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定期清查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资产,如实登记资产存量及变动情况,做到资产明晰、账实相符。实行农村集体资产统一编码,以村为单位建立统一的农村集体资产登记汇总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合理产权关系不变的原则。
2、坚持实事求是界定产权的原则。
3、坚持民主公开规范管理的原则。
4、坚持分类指导清产核资的原则。
5、坚持积极稳妥解决问题的原则。
三、清产核资工作的对象、范围
清产核资工作的对象:三工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
清产核资工作的范围: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类资产、负债等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并区分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别登记造册。清产核资过程中,以村为主,按村民小组逐级清核,上一级不得以任何理由平调或挪用下一级组织的资产。(包括未纳入财务核算的资金、资产,以及未明确到户的农村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
清产核资登记时点:清产核资登记时点定为2017年12月31日。在清查日采取倒轧的方式对清查核实结果进行调整。
四、按照昌吉市关于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指导意见开展具体工作
(一)前期准备(2018年4月15日之前)
1、成立村组两级清产核资工作小组:村清产核资工作组成员由包村领导、驻村工作组组长、村党总支负责人、村民委员会主任、村监督委员会、理财小组成员、委派会计、村出纳。各村在4月20日之前按核算单位成立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并报镇产权改革办公室备案,扎实做好本次清产核资的各项准备工作。
2、宣传培训。根据昌吉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工作要求,织相关人员参加市农村集体产权领导办公室的业务培训。各村根据情况可邀请州市指导组进行专项培训指导。
3、资料准备。各村、组在4月要整理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资料,其他清产核资相关资料。
4、表册及相关资料的准备。表册包括:货币资金清查登记表、各类资产清查登记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表、资源性资产清查情况登记表等。
(二)实施阶段;(2018年4月21日至6月30日)按照本次清产核资的对象和范围,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规范、有序组织本次清产核资工作。主要包括:
1、全面清理。(责任单位:各村产改领导小组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4月30日之前完成)清产核资小组根据分工,按照工作要求对核算单位的会记账簿、合同协议、权属证书、档案资料等合法、合理资料为依据,对纳入本次清产核资的所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对,并形成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的清册及需要核销的处理的明细表。
2、审议核销报废资产和死账呆账。(责任单位:各村产改领导小组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5月15日之前)各村组先召开村两委、改革领导小组、村民主理财小组会议,讨论确定核销报废资产和死账呆账;之后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形成会议纪要;然后各村组根据《会议纪要》及《核销明细表》报村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后,再由三工镇人民政府批复。
3、调整账务、分类编制清产核资明细表。(责任单位:各村产改领导小组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5月18日之前)各村会计及时调整账簿,分类编制清产核资明细表,并报村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镇产权改革办公室备案。
4、审议清产核资明细表。(责任单位:村产改领导小组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5月20日)各村组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户代表会议对分类编制清产核资明细表进行审议,并将结果报村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镇产权改革办公室备案。
5、发布《第二号公告》,公告内容为清产核资的结果。(责任单位:村产改领导小组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5月30日)
6、规范三工镇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责任单位:镇改革领导小组,完成时限:2018年6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成立以包村领导、村第一书记为组长、村党总支书记为副组长的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二)深入宣传培训。各村组要通过周一升国旗、“民族团结一家亲”住访活动、全覆盖工作,走村串户为老百姓讲清楚、讲明白。大力宣传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要加强层层培训,将本次清产核资工作有关政策、方法、程序等,培训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切实保障本次清产核资工作依法、及时、准确开展。
(三)强化督查指导。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成员单位加强对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各村也要及时组织和帮助指导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本次清产核资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要及时通报,快速督办。对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不力,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造成不稳定因素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1:昌吉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附件2: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填报说明
三工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