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关系转移办理程序
索 引 号 | CJS120/2017-000044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党组织关系转移办理程序 | ||
主 题 词 | 党组织 关系 程序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15-12-01 19:17:24 | |
发文单位 | 延安北路街道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一、事项名称:党组织关系转移办理程序
二、设定依据:《党章》
三、申请条件:行政、事业单位、企业、村居的中共党员
四、办理材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预备党员档案
五、办理地点:户籍或居住地社区(村)、街道
六、办理时间:随时办理
七、联系电话 0994-2344361
八、办理流程
1.市委组织部所属党组织党员本市转移:党员到所在地党(工)委开具介绍信,可直接转入党员现户籍或居住地党(工)委。
2.市委组织部所属党组织党员转出本市:党员到所在地党(工)委开具介绍信转至市委组织部,再由市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转至党员户籍或居住地党组织。
3.不属于市委组织部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党员到所在地党(工)委开具介绍信转至当地县(市)委组织部,由县(市)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转至市委组织部,再由市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转至党员现户籍或居住地党(工)委。
4、预备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需提供预备党员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