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绿洲路街道第十九个党风廉政 教育月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
绿洲路街道第十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
安排意见
今年七月,是第十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本次教育月的主题是“聚焦总目标,严明政治纪律,锻造优良作风”。为开展好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并取得实效,现作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在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和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自治州第十一次党代会、昌吉市第八次党代会以及自治区党委九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自治州党委十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自治区纪委九届二次全会、自治州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八届二次全会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不断加强街道党工委、各社区党委(总支)和广大党员干部党的意识、组织意识和纪律意识。推动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各社区党委(总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定不移严明党的纪律,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严厉惩治腐败,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月促年,教育引导全辖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把教育月活动成果转化为争当“四个合格”党员的自觉性,转化为践行“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以下简称“学、转、促”专项活动)的主动性,开拓进取、攻坚克难,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为争当稳定排头兵,争做发展先行者,率先实现“六个走在前列”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具体安排
(一)召开动员大会。7月1日,以街道班子成员到所包联社区讲专题廉政党课的形式启动绿洲路街道第十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各社区党委(总支)要结合实际,对第十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进行动员安排。
(二)开展廉政专题学习讨论。各社区党委(总支)、机关各科室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暨“学、转、促”专项活动,组织好廉政专题学习。通过集体研讨、专题讲座、专家辅导、个人自学等方式,抓好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
重点学习内容如下:《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和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以及王岐山书记的工作报告;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在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九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自治区纪委九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自治州党委书记在自治州第十一次党代会、自治州党委十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自治州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自治州“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动员部署动员上的讲话,市委书记在昌吉市第八次党代会、市纪委八届二次全会、昌吉市“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动员部署动员上的讲话的安排部署等;《中共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委员会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规定》《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意见》《关于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创新学习方式,广泛运用广播、电视、党报党刊及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媒体,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强化互动交流、答疑释惑,提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开展纪律教育。各社区、机关各科室要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由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摄制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片和汇编的《忏悔录》、昌吉州典型违纪案件《启示录》;适时组织党员干部到昌吉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昌吉州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或其他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增强教育实效。
(四)开展党员干部传承好家风、家庭助廉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传承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良好家风家规,弘扬中华传统美德,重点学习对照《学习时报》刊发的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陈云、习仲勋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家风、家教、家规故事,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重视家庭建设,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家教,以良好家风引领党风、政风、社风、民风。各社区、机关各科室要结合实际以开辟廉洁文化阵地、廉政书画作品展、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采的廉政文化活动。
(五)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无纸化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知识测试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通过电脑或手机客户端应用软件(APP)登陆自治区“法宣在线”平台参加一次答题活动,对党员干部学习掌握《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知识情况进行测试。凡在教育月期间参与答题且得分在60分以上的,可获得“法宣在线”学习平台500个积分,凡无故不参与答题的,扣除300个积分,记入个人学法档案,并报送街道司法所备案。
(六)组织领导干部讲专题廉政党课活动。各社区、机关各科室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转、促”专项活动和第十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层层开展讲廉政党课活动,党课结束后各社区、机关各科室的廉政党课要报街道纪检办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是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的重要措施。各社区、机关各科室要履行好主体责任,聚焦教育月活动主题,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社区党委(总支)书记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带头参加教育月活动,又要靠前指挥,抓好教育月各项活动的组织落实。
(二)做到有机结合。把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与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以及自治区党委反恐维稳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学、转、促”专项活动结合起来,与打好“三场硬仗”、打赢“一场人民战争”结合起来,做到教育月活动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保护、党的建设等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集中一段时间对第十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开展宣传,加大报道数量和频次。加强发掘辖区居民自己编排创作的有关廉政漫画、书法摄影、歌曲舞蹈等优秀廉政文化作品的展示展播,扩大廉政文化的影响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加强监督检查。街道纪工委要加强对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的指导和督查,及时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教育月期间,街道纪工委将组织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被动应付不注重实效的,要点名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各社区党委(总支)于7月7日前将社区党风廉政教育月具体工作计划上报街道纪工委。同时,各社区、机关各科室要及时将活动情况以信息形式上报街道纪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