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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气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8-03-26 10:44:08 来源:昌吉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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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昌吉市气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及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落实情况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会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人事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畅通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明确合法授权依据,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开。二是规范和重塑信息公开的业务流程。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发挥局政务公开栏、市内有关新闻媒体、市气象局门户网站的作用,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四)加强监督考核,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保障。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报电话和意见信箱,建立评议考核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加强部门行风建设,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部门行风评议的范围,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将昌吉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公文法规、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服务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内容做了详细地说明,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广泛向社会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

四、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依申请提供信息咨询等为无偿提供,不涉及收费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7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公开的时间观念不严肃;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需要再上新台阶;三是对于群众关心的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及时,但内容不够细致;四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没有接受过系统培训,不能高效、完善的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

(二)改进情况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强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更加科学规范的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

2、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

3、丰富完善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完整、详细的资料。


昌吉市气象局

2018年3月7日

责任编辑:玛依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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