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稳步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2018-04-09 12:46:52
来源:市政办信息科
2018年,昌吉市迎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依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办公厅《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国办发〔2017〕82号)相关要求,昌吉市已于2017年底投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准备工作。目前,昌吉市已成立污染源普查机构,统一安排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昌吉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已初步制定完毕;迎接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综合技术组试点清查指导工作1次,参加自治区污普办组织的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培训1次。下一步,将进入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推进阶段,将选聘业务能力强的清查员,由自治区统一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开展现场调查工作,对全市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生产、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或活动进行清查建库,稳步推进普查工作。(市环保局 王曦)
责任编辑:玛依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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