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先后被评为:
国家文明城市
国家卫生城市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
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市
全国双拥模范城
全国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
全国献爱心工程先进市
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市
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先进市
全国卫生先进城市
全国双拥模范城
全国人口普查先进市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全国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市
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市
国家质量兴市先进市
自治区文明城市
自治区园林城市
自治区卫生红旗城市
自治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市
新疆奶源基地市
昌吉市人民政府开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30036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