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洲路街道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加强信息公开的要求,现特向社会公布绿洲路街道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绿洲路街道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行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街道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街道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为副组长,成员由各办公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综合办,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承担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街道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任务落实到各办公室,作为年终检查评比的重要依据。
(二)建章立制,规范运行。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以来,街道先后建立健全了四项制度。一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四是发布协调机制。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各办,在公开信息前,各办加强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三)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街道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好对《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学习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公布施行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新型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组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各办公室中层及网管员学习《条例》,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按《条例》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的规定和工作实际,我街道在2017年及时对机构信息、公开指南等信息进行了更新,对公文法规、政策解读、法律条文等进行了主动公开和不断完善。2017年共发布信息114条。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未收到要求公开其它信息的申请,也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街道未对任何公民、法人和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街道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条例》学习还不够,面向社会宣传力度还不够大。
二是需要公开的信息有时未及时公开。
三是信息发布量还需进一步增加。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有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是进一步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扩大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内容的知识面和覆盖面。
三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向社会积极公开本部门公开的信息。
2018年绿洲路街道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的功能作用,争取为群众、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昌吉市人民政府绿洲路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