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民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局根据州、市各级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实民政业务工作,对广大群众关注的民政政策、办事流程、民政动态等进行及时发布宣传,进一步提高了我局的公信力。现将2017年昌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本报告内容主要为昌吉市民政局2017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下阶段工作重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昌吉市民政局按照《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17〕52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严格保密审查,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为切实做好电子政务工作,局党组专门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局长为副组长,各分管领导及科室主任为成员的政务公开信息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兼任。并指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资料收集、档案整理和网上平台发布填报等工作。制定了《2017年昌吉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了电子政务管理制度,形成“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要求把好审核和审签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把责任落实到人和每个工作岗位上。
(二)监督管理、夯实基础。为加快我局电子政务工作,我局在硬件上进行了充实,配备了windowsXP系统电子政务软件、彩色打印机。配备专人负责协同办公文件、信息的传送、接收。同时,加强计算机和网络维护工作,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我局对内外网的防火墙、杀毒软件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形成较为完善的网络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网络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一年来我局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民政业务实际,不断充实政务公开内容、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将民政政策法规、重大民生项目完成情况第一时间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发布。(二)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根据电子政务平台的更新要求,我局下发了相关通知,要求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按照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上报信息,为保证信息质量和内容的真实性、泄密等我局制定了昌吉市民政局信息管理制度,规定科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上传平台。(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自《政务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认真对照《条例》对本局政务信息进行梳理,对我局领导分工、职责、三公经费、重大民生建设项目、低保、救灾救济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公开。并按规范制定《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信息管理制度》等,建立健全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及领导审批程序,有力的保障我局信息的质量性、保密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四)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及网站内容更新。为了让外界了解民政工作,我局对公众性、公益性政务信息进行全面公开。一是积极开展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目前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务信息191条,内容涉及低保、双拥、救灾、解困、五保供养等多项民生救助。二是切实加强我局网站信息更新。2017年我局在信息办的指导下,对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减灾救灾四大领域内容在昌吉市之窗按月进行公布、更新;同时对局域网站进行更新,全年共更新内容191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市民政局未收到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
昌吉市民政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局长为副组长,各分管领导及科室主任为成员的政务公开信息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无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度我局电子政务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正常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须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三是政务公开的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2017年我局将进一步做好电子政务工作,在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的同时,要全力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昌吉市民政局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