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昌吉市委员会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一、2018收支总表
二、2018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资金来源)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预算内)
五、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预算外)
六、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基本支出人员支出预算表(预算内)
九、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预算内)
十、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预算外)
十一、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资金来源)
十二、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三、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预算内)
十四、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预算外)
十五、2018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十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七、单位人员情况表
十八、基本公用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之规定,现将昌吉市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负责全市非国有制经济组织的党组织建设工作;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2)提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全市机关委办部局及其他列入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党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昌吉市市级机关委办部局科级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负责自治州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工资、待遇和退(离)休手续的呈报及昌吉市科级干部向自治州备案的工作。
(3)研究制定昌吉市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
(4)研究、指导和组织实施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并贯彻执行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5)负责组织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条例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处理建议。
(6)主管昌吉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干部教育组织的政策和规划;组织市党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以及组织部门负责人的教育培训;指导、协调、检查科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研究、探索与昌吉市干部队伍建设相适应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
(7)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参与制定知识分子政策,检查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情况;负责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联系和组织部分优秀专家与拔尖人才开展有关活动。
(8)负责市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机关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上述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昌吉市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报批和工作人员的参照管理工作;对市直上述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9)负责全市退(离)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管理市老干部工作局。
(10)负责援疆工作的有关工作;负责南疆干部异地挂职锻炼工作。
(11)负责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宏观管理,研究拟定并协调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定或协调有关部门拟定全市人才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协调全市人才工作;负责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负责做好市党代表大会代表及出席自治州、自治区、全国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有关工作,代表的联络服务工作,保障代表充分行使各项权利;指导各乡(镇)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工作。
(13)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电化教育)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全市基层党组织开展远程教育培训;负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建设、管理、维护和昌吉市党建网建设与维护;负责远程教育教学资源整合和摄制工作。
(14)负责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加大对社区工作开展的指导与管理。
(15)完成市党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按照昌吉市党委规定,管理市老干部工作局。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委组织部设12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围绕部中心工作,当好参谋,搞好综合协调与服务。具体负责部内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部机关公文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对外联络、来信来访和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字材料;负责全市组织工作会议、部长办公会议和部务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部机关计算机系统应用开发管理;负责部机关内务、财务、人事、生活福利、综合性接待、车辆和固定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负责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工作;负责办理全市科级干部、市直党群口干部的工资、调动、转正、退(离)休审批手续;负责制定福建援疆干部需求计划,协助落实福建援疆干部的接待、安置,组织参部的津贴待遇,承担援疆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信息调研室
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干部工作重要政策和有关法规、制度的综合研究与信息工作。负责调查了解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党员队伍建设中的各类问题与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为部领导决策提供调研报告;研究审核组织和干部工作的有关制度;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行综合研究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承担自治州党委组织部下达调研课题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全市组织系统的调研工作和信息工作;办好《昌吉市组工信息》内部刊物,组织部内研讨活动,承办本部与新闻机构的联络协调工作;收集整理有关信息及内部资料的编辑工作;参与承担各类重要文稿的草拟与修改工作;负责市党建研究会的日常工作和本部特邀党建研究员的联络、服务工作。
(三)组织科
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党的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对全市科级单位贯彻党的组织制度、党内生活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调查研究机关、学校、科研机构党组织建设情况和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负责各基层党委换届的组织指导、党代会的审批、党组织的设置呈报、党组织隶属关系变更的审批、党委(党组)成员的呈报;检查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党(工)委、党组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参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检查、指导全市党员教育管埋和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党内统计信息数据库建设、年报工作和组织史编篡工作;负责全市党费管理工作。
(四)干部科
负责干部工作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负责研究制定有关干部工作的政策法规;负责昌吉市管理干部任免呈报和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的手续呈报工作;负责乡镇、街道、市直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的考察、任免、调配工作,会同组织科完成县市党委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各乡镇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方案的审批工作。负责市属各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的年度考评工作。负责市直科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任免、调配工作。负责对上述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进行年度考评,对上述单位科级干部的宏观管理;负责做好交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负责营职以上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负责科级干部公开选拔工作;负责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科级干部、市直党群口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干部数据库建设;负责干部年度统计报表及数据分析工作;负责全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科级干部请销假和评优审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科技副职。
(五)干部监督科
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负责对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的干部进行审查;负责对《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组织人事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市科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并督办或直接办理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受理反映干部问题的举报;办理部领导批办的有关干部问题的案件,负责制定对市委管理的科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的计划和做好委托审计工作;审理确定干部党籍、党龄、参加工作时间、出生年月以及其它历史遗留问题;承办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审查和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的审批。
(六)干训科
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组织协调;负责研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政策、规划、规定、训划、指导和检查干部教育;负责福建泉州及内地大专院校,学习培训学员的推荐、选送和组织协调工作,参与协调干部教育培训信息库建设工作;负责对所管理干部学历的认定并提出审核意见;负责指导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协调干部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指导干部的教育理论研究;负责检查党校系统学历班次教育质量并指导教学管理,协调指导市、乡党校规范化建设,协调党校教师职称的评审工作;负责干部下派、挂职锻炼工作;承担市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人才办
负责承担市人才队伍建设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研究、拟定并协调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定或协调有关部拟定市人才工作有关政策、规定;负责组织市人才工作纪律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指导、协调、检查市人才工作,负责市人才工作考核总结、经验交流工作;建立和管理市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协调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组织的各类专项重点人才工作。
(八)党代表联络办
负责做好市党代表大会代表及出席自治州、自治区、全国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有关工作;负责市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保障代表充分行使各项权利;做好出席自治州、自治区、全国党代表大会代表的联络服务工作;指导各乡(镇)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工作。
(九)党员电教中心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电化教育)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全市基层党组织开展远程教育培训;负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建设、管理、维护和昌吉市党建网建设与维护;负责各基层站点教学组织、播放收看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活动;负责远程教育教学资源整合和摄制工作;负责全市远程教育(电化教育)专干队伍、站点操作员队伍、技术保障队伍以及教学辅导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按照分级负责、分层培训的原则,搞好业务培训。
(十)基层办
负责全市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市委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负责研究指导昌吉市基层组织建设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负责研究指导昌吉市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拟定昌吉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负责总结推广各地加强农村基层组织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以及整顿后进组织的经验;负责指导协调昌吉市农村“三老“人员管理工作,落实“三老“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负责指导协调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落实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的政治生活待遇;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研究指导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对党组织的设置原则、隶属关系、活动内容、工作方式、制度创新等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指导农村、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民主政治建设、阵地建设等工作;负责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推选表彰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昌吉市委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落实工作任务,负责日常联络服务工作。
(十一)信息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指导;负责全市党内统计和公务员统计;负责全市科级干部档案、党群口一般干部档案管理;负责全市党员、党组织、干部信息库的建立和管理,以及信息的统计分析、调查整理;负责部机关局域网、互联网的管理维护和设备维护工作;为市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社区建设管理中心
负责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打牢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基础,加大对社区工作开展的指导与管理。
三、人员情况:
部门编制数44,实有人数41人,其中:在职41人,增加3人; 退休2人,增加或减少0人;离休0人,增加或减少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2018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498.44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46.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4万元。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46.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4万元。
二、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446.2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446.29万元,占89.54 %,比上年减少37.3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大幅度降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4万元,占10.46%,比上年增加8.4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内人员增加,工资增长。
政府性基金预算未安排。
三、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498.4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98.44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114.12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内人员增加,工资增长。
四、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8.44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五、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用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498.4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8.22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部内人员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预算446.29万元,占89.54 %;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4万元,占10.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2018年预算数为52.1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15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部内人员增加,工资增长。
2.行政运行支出(201):2018年预算数为446.2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66.63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 未安排项目。
六、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8.44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445.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5.59万元、津贴补贴108.97万元、奖金9.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1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4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0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万元、住房公积金31.72万元、大病保险0.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93万元。
公用经费53.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15万元、印刷费0.7万元、水费2.3万元、邮电费1.03万元、物业管理费0.49万元、差旅费2.87万元、工会经费2.91万元、福利费2.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83万元。
七、关于2018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未安排。
八、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8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与上年保持一致。
九、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3.2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9.94万元,下降5.48%。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截至2017年底,本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20701.07平方米,价值1542.80万元。
2.车辆5辆,价值81.73 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价值81.73 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 0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454.58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一、2018收支总表
二、2018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资金来源)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预算内)
五、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预算外)
六、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基本支出人员支出预算表(预算内)
九、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预算内)
十、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预算外)
十一、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资金来源)
十二、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三、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预算内)
十四、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预算外)
十五、2018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十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七、单位人员情况表
十八、基本公用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自治区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自治区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