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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2018-02-26 19:09:23 来源:昌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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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8年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一、2018收支总表

二、2018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资金来源)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预算内)

五、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预算外)

六、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基本支出人员支出预算表(预算内)

九、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预算内)

十、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预算外)

十一、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资金来源)

十二、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三、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预算内)

十四、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预算外)

十五、2018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十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七、单位人员情况表

十八、基本公用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昌吉市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简称市商务经信委),是昌吉市人民政府负责工业经济、信息化、商贸流通和经济合作对外贸易、招商引资的综合工作部门。

根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本单位承担的职能共21项,具体是: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州经济信息化、有关内外贸易、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昌吉市商务发展、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发展战略和建议;制定昌吉市对外贸易、吸引国内外投资与合作的政策及经济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州产业政策,制定昌吉市内外贸易、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外商投资、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昌吉市工业和信息产业优化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协调解决工业化和信息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

2.监测分析昌吉市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制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解决昌吉市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组织协调昌吉市能源保障和重要物资供需平衡有关工作;负责管理境内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工作;负责协调油地关系;负责经济运行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负责昌吉市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各行业的管理,组织实施行业专项规划、计划、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协调做好昌吉市园区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及相关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民爆行业管理。

3.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推进有关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研究提出昌吉市流通行业和生活服务业重点设施布局意见, 协调昌吉市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和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规划与建设;组织协调商贸流通领域的科技开发、技术引进和科技成果推广,推进商贸流通现代化。

4.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制订昌吉市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酒类流通、畜禽屠宰、盐业专营、特许经营、美容美发、会展等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流通管理工作;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5.负责昌吉市工业、信息产业及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制定技术改造、投资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和规划技术改造投资方向和布局,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投向;负责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审核上报、核准、备案工作;监督管理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培育和扶持特色产业。制定昌吉市经济和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及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推进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推进科研成果产业化;制定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实施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组织实施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及鉴定、奖励工作;负责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

6.负责推进昌吉市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管理创新;负责对昌吉市各类经济成份企业的宏观指导和服务,组织推进大企业大集团战略的实施;制定促进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政策措施,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市经济和信息化领域人员的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企业智力引进工作;联系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社会团体组织,指导其改革与调整;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工作;承担昌吉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7.负责昌吉市工业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落实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法规、规划、政策;负责推进昌吉市循环经济发展;组织协调昌吉市有关清洁生产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工作;负责昌吉市工业节能执法工作。负责墙体材料改革和管理,组织和指导企业实施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散装水泥、包装新材料等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执行国家、自治区、州电力行业规章、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电力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许可;参与电力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拟订年度电力行业运行调控目标;组织解决电力生产、运营和供应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保障重点用电,指导电力调度工作。

8.统筹推进昌吉市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昌吉市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信息化工程;负责推进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的互联互通及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协调通信业有关工作;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推进信息化知识、技能的普及教育。组织指导昌吉市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组织推进昌吉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指导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工作;组织协调电子信息产业重大专项实施;监督管理昌吉市电子信息产品市场。负责归口管理、指导、协调昌吉市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管理昌吉市有关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

9.负责昌吉市外商投资工作;审核上报昌吉市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变更事项,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管理、监督我市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情况。负责指导、协调昌吉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审核上报市属企业(组织)在境外投资项目和驻外机构,申报多边、双边国际及民间无偿援助项目。

10.负责昌吉市对外贸易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目录;负责进出口商品计划配额的申领及管理,组织企业参加出口配额招标活动。贯彻国家加工贸易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边境贸易的各项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昌吉市企业积极参与国外针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外经贸统计及其信息发布,提供咨询服务。

11.负责执行国家和区、州招商引资政策、法规和条例。研究制定、落实昌吉市招商引资政策和规定、办法,制定昌吉市外引内联、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招商引资项目的规划工作。负责昌吉市招商引资项目的打造包装、征集筛选、推介发布;负责招商项目库建设;负责落实重大招商项目跟进责任制;负责招商项目的对接洽谈、跟踪服务、推进落实;参与评审论证重大招商项目;负责招商引资立项督查、目标考核和统计通报工作;负责区内地州、县市及与各省市之间的横向经济联合协作;负责推进和发展区域经济联合与协作,指导和协调跨行业、跨部门的联合协作;开展外引内联、对口支援及有关项目的对接落实工作,负责外设和涉外办事机构的归口管理工作。组织和参与各领域交易会、洽谈会、博览会、展览会和有关招商活动。

12.负责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及规范化管理。指导所属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和民主评议党员以及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负责企业党组织对属党员干部职工的培训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所属企业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工作。

13.负责抓好所属企业党组织的宣传思想政治工作,指导企业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州、市党委、人民政府有关指示、决定;负责对所属企业党组织工作中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实施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工作的宣传报道、信息编辑上报和统筹宣传协调工作。

14.领导所属企业党组织开展工青妇,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工会、妇女、共青团和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15.配合街道、社区督促协调所属企业党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城乡解困、综合治理、依法普法、爱国卫生、双拥、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16.完成市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17.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区、州、市党委、人民政府和纪委的有关指示、决定在市商务经信系统中贯彻执行情况。

18.指导所属企业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检和纪检、监察以及反腐败工作。负责机关作风建设、纠风、企业减负工作。及时向市委反映所属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19.受理市商务经信系统党组织和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20.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州经济信息化、有关内外贸易、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昌吉市商务发展、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发展战略和建议;制定昌吉市对外贸易、吸引国内外投资与合作的政策及经济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建、自治区、州产业政策,制定昌吉市内外贸易。

21.监测分析昌吉市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制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解决昌吉市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组织协调昌吉市能源保障和重要物资供需平衡有关工作;负责管理境内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工作;负责协调油地关系;负责经济运行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负责昌吉市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各行业的管理,组织实施行业专项规划、计划、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协调做好昌吉市园区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及相关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民爆行业管理。

二、内设机构:

本单位共有内设机构7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综合科(经济运行科、市油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资促进科(市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商科),中小企业发展科(市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工作智库办公室),科技信息化科,商务科(市三产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市酒类专卖管理局),外资外经及进出口贸易科。

三、人员情况:

部门编制数46,实有人数45人,其中:在职45人(提前离岗1人),退休44人,离休3人。与2017年决算数据一致。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2018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721.45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二、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721.45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721.45万元,占100%;比上年806.58万元减少85.1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未安排。

三、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721.45元。

项目支出未安排。

四、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1.45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五、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用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721.45万元,比上年1665.72执行数减少944.27万元,减少4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的追加及企业扶持资金的追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1.45万元,其中:

1、201款拨款654.50万元。

2、2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拨款66.9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1款2018年预算数为654.50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1665.72万元减少956.99万元,主要因为2017年追加专项业务经费及企业扶持资金较多。

2、2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66.95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72.61万元减少5.66万元,原因为在职人员减少。

六、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21.45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653.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67.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2018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未安排。

八、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3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上年减少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未安排预算。或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2.6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万元。

九、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7.48万元,比上年39.25万元增加28.23万元,主要因为驻村工作经费的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本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1167平方米,价值1846.14万元,全部为昌吉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办公楼。

2.车辆10辆,价值266.52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价值266.52万元,其中本单位使用车辆4辆,其他6辆为昌吉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车辆。

3.其他资产价值95.47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度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一、2018收支总表

二、2018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资金来源)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预算内)

五、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预算外)

六、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基本支出人员支出预算表(预算内)

九、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预算内)

十、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预算外)

十一、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资金来源)

十二、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三、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预算内)

十四、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预算外)

十五、2018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十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七、单位人员情况表

十八、基本公用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自治区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自治区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昌吉市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输出表.xls

责任编辑:昌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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