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一、2018收支总表
二、2018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资金来源)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预算内)
五、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预算外)
六、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基本支出人员支出预算表(预算内)
九、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预算内)
十、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预算外)
十一、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资金来源)
十二、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三、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预算内)
十四、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预算外)
十五、2018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十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七、单位人员情况表
十八、基本公用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
2、根据昌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制定昌吉市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制定有关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区域经济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本级与乡镇、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对昌吉市社会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3、根据《预算法》编制昌吉市年度部门预、决算,审查、编制、批复部门收支预算,受昌吉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昌吉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昌吉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昌吉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和预算变动事项。
4、根据《税法》和自治区税收条例、决定、规定,拟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按管理权限拟定减免事项,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
5、管理和监督昌吉市财政预算的执行,负责地方财政收入入库解缴制度的制定,代表政府管理、监督地方国库资金的缴拨退付及使用。
6、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务及资金;管理社会保障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发展资金、少数民族补助费、棉花基地建设资金、扶贫贷款贴息等资金;负责国债转贷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及粮食挂账处理;管理和监督彩票发行的彩票市场;管理昌吉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
7、负责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审核、申报、转贷、签订贷款协定、财务会计核算、提款保障、办理还本付息等资金管理工作。管理昌吉市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经营性用汇。
8、根据《会计法》及相关部门规章,管理和指导全市会计工作,加强会计监督,规范会计行为,保障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查处各单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会计法规的案件,组织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分行业会计制度,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负责对授权经营的企业集团、国有上市公司、资产经营公司以及重点建设项目实行财务监督工作。
9、拟定和执行昌吉市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国有股权管理办法,组织查处国有资产流产案件;组织实施全市国有企业、国有预算单位的股权管理、清产核资、产权交易、资本金权属界定、产权登记;负责实施企业绩效评价。国有资本金营运监测;负责监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管理和监督财产评估业务;负责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10、根据《采购法》及部门规章办理我市政府采购业务工作,按规范程序实施采购事项,检查、监督、指导、规范采购行为,理顺财政与单位的采购关系,构建公共采购体系。
11、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的执行;检查监督昌吉市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各项预算收入情况和部门、各单位财务执行情况;延伸检查重点行业和部门、重点税源和纳税大户,检查验证税收征管质量的财税政策、法令、制度执行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精神,做好我市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
12、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章,办理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各类票据的购、领、销业务,检查、监督、指导各单位票据管理工作,规范用票行为。
13、根据国家财政政策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改革进程,不断完善财政收支制度建设。
14、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指导全市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15、参与研究昌吉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16、承办昌吉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昌吉市财政局内设12个职能科室及下设农业开发办、采购办、采购中心、票据管理中心、土地基金办、金融办6个事业单位。内部机构增加1 个。
三、人员情况:
昌吉市财政局(不包括农业开发办公室及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办公室)2017年人员编制数55个,其中行政编制25个(其中包括3 个工勤编制),事业编制30个。2017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47名,2017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减少的原因为退休。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2018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791.84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二、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 791.84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 791.84万元,占 100%,比上年减少52.79 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安排专项业务费;
政府性基金预算未安排。
三、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791.8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791.84万元,占 100%,比上年增加82.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贴增加及今年工作需要增加商品服务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551.25万元,占69.62 %,比上年增加35.68万元,主要原因是津贴、工资的增加及科目调整(2017年住房公积金列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2018年列入“工资福利支出”中)。
(2)商品和服务支出160.89万元,占20.32 %,比上年增加78.4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18年工作需要增加相关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9.7万元,占10.06 %,比上年减少31.93万元,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2017年住房公积金列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2018年列入“工资福利支出”中)。
2、项目支出 0 万元,占 %,比上年减少135万元,主要原因是 今年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 。
四、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791.84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五、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791.8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93.6万元,下降27.05 %。主要原因是2017年在实际执行中追加目标考核奖励、绩效考核奖及业务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2.48万元,占91.54%。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67万元,占8.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2018年预算数为724.8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40.27 万元,下降31.95%,主要原因是:2017年在实际执行中追加目标考核奖励、绩效考核奖及业务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预算数为6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96 万元,下降5.5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退休减少养老保险缴费。
六、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791.84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630.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160.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2018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未安排。
八、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6万元,公务接待费 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未安排预算。[或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万元
九、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60.89万元,比上年预算82.44万元增加78.45万元,增长95.16%。主要原因是根据今年工作安排需要增加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本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
2.车辆4辆,价值 89.17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价值 89.17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他车辆0辆,价值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 31.28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294.4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0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度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一、2018收支总表
二、2018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资金来源)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预算内)
五、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预算外)
六、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基本支出人员支出预算表(预算内)
九、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预算内)
十、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预算外)
十一、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资金来源)
十二、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三、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预算内)
十四、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预算外)
十五、2018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十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七、单位人员情况表
十八、基本公用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自治区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自治区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