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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2018-02-26 19:11:31 来源:昌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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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8年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一、2018收支总表

二、2018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资金来源)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预算内)

五、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预算外)

六、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基本支出人员支出预算表(预算内)

九、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预算内)

十、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预算外)

十一、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资金来源)

十二、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三、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预算内)

十四、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预算外)

十五、2018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十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七、单位人员情况表

十八、基本公用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昌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和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研究提出和组织实施重点专项规划,衔接、平衡。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分析市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监测、预测、预警和综合分析,对重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促进昌吉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建议;综合协调昌吉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提出昌吉市国土开发、区域经济、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负责制订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引导和促进全市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负责昌吉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工作。

(三)汇总和分析昌吉市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和执行效果,提出建议;综合协调财政、信贷、价格等经济手段,对昌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宏观调控;指导和管理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的昌吉市储备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制定昌吉市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组织拟订昌吉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对昌吉市改革开放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和协调;推进昌吉市城镇化建设,跟踪调查小城镇改革与发展、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参与研究论证昌吉市涉外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指导企业做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昌吉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研究提出昌吉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方向,规划重点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汇总编制昌吉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审核、审批、报批及开工报告;负责昌吉市重点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协调;组织实施昌吉市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审核上报工作;安排昌吉市财政预算内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向政策性银行推荐贷款项目并指导监督贷款的使用方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直接融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总量和使用方向;指导和协调昌吉市招投标工作,负责重点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昌吉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组织拟订昌吉市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昌吉市一、二、三产业发展的发展规划,研究提出第三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对策、建议,以及提高宏观经济效益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能源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

(七)研究提出昌吉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负责昌吉市全口径外资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国外贷款、外商直接投资、境外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评审重大利用外资项目;负责昌吉市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工作。

(八)负责全市价格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调控全市价格总水平,组织实施价格政策和昌吉市价格调整方案;制定和调整昌吉市人民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项目、标准以及政府定价分级管理目录和管理办法,发布重大价格信息;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组织实施价格检查监督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负责专司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工作。

(九)承担昌吉市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供求状况,编制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安排昌吉市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的储备计划,指导监督昌吉市重要商品订货活动,引导和调控市场。

(十)负责昌吉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昌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协调昌吉市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措施和建议,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昌吉市全社会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昌吉市生态建设、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和计划,协调生态建设、环保产业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十二)研究昌吉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昌吉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制定昌吉市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对昌吉市改革开放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指导的协调;推进昌吉市城镇化建设,跟踪调查小城镇改革与发展、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参与研究论证昌吉市涉外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指导有关部门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昌吉市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昌吉市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昌吉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对口援疆工作,负责研究分析有关援疆政策和项目,编制昌吉市对口援疆规划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

(十四)承办昌吉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我单位成立于2008年,根据中共昌吉市委办公室《关于昌吉市党委、政府部分机构调整和职能整合的通知》(昌市党办【2008】99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内设七个职能科室,分别行政办公室、综合计划科(挂昌吉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牌子)、基建投资科、价格收费管理科、粮食管理科、对口援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人员情况:

部门编制数56人,实有人数52人,其中:在职52 人,增加3人;退休0人,增加和减少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2018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1134.87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等。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二、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134.8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1134.87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273.1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昌吉市党办字【2017】5号我市成立了重大项目指挥部,增加了招聘人员费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未安排。

三、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134.87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134.87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273.1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昌吉市党办字【2017】5号我市成立了重大项目指挥部,增加了招聘人员费用。

(1)工资福利支出893.16万元,占78%,比上年增加397.08万元,主要原因是昌吉市重大项目指挥部增加招聘人员60名,其次是人员津贴和工资的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71.06万元,占7%,上年减少135.99万元,主要原因是取消昌吉市驻京办事处办公费用。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0.65万元,占15%,比上年增加12.03万元,主要原因是昌吉市重大项目指挥部增加费用。

2、项目支出没有。

四、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34.87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五、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用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134.8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了19.6万元,增加1.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办聘用人员份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1068.99万元,占94%;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65.88,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0401:2018年预算数为1068.9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75.90万元,增加25.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办聘用人员费用。

六、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34.87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1063.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71.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2018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未安排。

八、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6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未安排预算,或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1.0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35.99万元,增长(下降)6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昌吉市驻京办事处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本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0平方米,价值 0 万元。

2.车辆6辆,价值107.89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价值107.89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他车辆0辆,价值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7.32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62.42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0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度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一、2018收支总表

二、2018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资金来源)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预算内)

五、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预算外)

六、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基本支出人员支出预算表(预算内)

九、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预算内)

十、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预算外)

十一、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资金来源)

十二、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三、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预算内)

十四、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预算外)

十五、2018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十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七、单位人员情况表

十八、基本公用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三公”经费:指自治区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输出表.xls

责任编辑:昌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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