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园林绿化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一、2018收支总表
二、2018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资金来源)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预算内)
五、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预算外)
六、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基本支出人员支出预算表(预算内)
九、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预算内)
十、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预算外)
十一、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资金来源)
十二、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三、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预算内)
十四、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预算外)
十五、2018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十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七、单位人员情况表
十八、基本公用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昌吉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主要负责全市的园林绿地、美化城市环境、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建设、管理与维护,城市园林绿化区的护林防火、种植、繁植和生产各种绿化环境苗木、花草等,具体职责有以下六项:
(一)负责拟定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规划、计划。
(二)负责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
(三)负责指导城市园林绿化资源利用,办理占用绿地的行政审批手续。
(四)负责城市庭院单位、小区绿化建设竣工验收,达标单位的验收、复审。
(五)负责城市公用绿地的建设管理。
(六)负责办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震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园林局内设机关科室10个,分别是:综合办、组织宣传科、财务科、养护管理科、前期科、庭院科、合同预算审计科、工程科、设备材料科、设计室;11个养护站所,分别是:农业园区管理所、绿化北所、屯河南所、绿化南所、新区绿化管理所、森林公园、晋昌公园、植保站、护林办、科研所、苗圃管理所。
三、人员情况:
部门编制数186人,实有人数173人,其中:在职173人,减少0人; 退休0人,增加或减少0人;离休0人,增加或减少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2018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3773.46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773.46万元。
支出预算包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8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25.66万元。
二、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3773.4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3773.46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4116.28万元减少342.82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减少;2018年项目支出未安排。
政府性基金预算未安排。
三、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3773.4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773.46万元,占100 %,比上年预算3679.28万元增加94.18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人员伙食补助。
项目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437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未安排。
四、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73.46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五、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用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3773.4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决算数)2692.19万元增加1081.27万元,上升4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临时工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347.80万元,占9.2%。
2. 城乡社区支出(212类)3425.66万元,占9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18年预算数为347.8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决算数)356.38万元减少8.58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 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1项):2018年预算数为3425.6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决算数)2772.81万元增加652.85万元,上升23.5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临时工工资.
六、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3773.46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3552.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46.06万元、津贴补贴461.16万元、奖金50.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8.4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9.3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0.8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9.5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39万元、住房公积金150.90万元、医疗费1.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20万元、退休费9.03万元、生活补助0.4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7.82万元。
公用经费220.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95万元、印刷费2.94万元、水费9.69万元、电费、邮电费4.32万元、取暖费15.79万元、物业管理费2.07万元、差旅费12.11万元、工会经费14.92万元、福利费11.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6.69万元。
七、关于2018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未安排。
八、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5.2万元,公务接待费 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预算。
九、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0.88万元,比上年预算109.12万元增加111.76万元,上升102.42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伙食补助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无政府采购预算。
2018年度本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本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 3661平方米,价值393万元。
2.车辆 50辆,价值 628.03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 辆,价值21.93万元;执法执勤用车 0辆,价值 0万元;其他车辆48辆,价值606.1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6.27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515.55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0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度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 万元。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一、2018收支总表
二、2018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资金来源)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预算内)
五、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预算外)
六、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基本支出人员支出预算表(预算内)
九、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预算内)
十、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预算外)
十一、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资金来源)
十二、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三、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预算内)
十四、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预算外)
十五、2018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十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七、单位人员情况表
十八、基本公用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自治区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自治区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