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一、2018收支总表
二、2018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资金来源)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预算内)
五、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预算外)
六、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基本支出人员支出预算表(预算内)
九、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预算内)
十、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预算外)
十一、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资金来源)
十二、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三、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预算内)
十四、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预算外)
十五、2018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十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七、单位人员情况表
十八、基本公用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昌吉市城乡规划局是行政单位,是负责昌吉市城乡规划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是: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城乡发展及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昌吉市城乡规划发展战略和城乡规划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组织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城市各专项规划;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工作;指导昌吉市各乡镇村镇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各乡镇村镇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
3、负责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城乡规划和管理的规定,审批昌吉市行政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选址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审核各乡镇村庄建设规划;核实建设工程规划条件的实施。审批权限内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的选址;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文物控制地带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方案。审核昌吉市行政区内改变土地用途事项。
4、负责昌吉市行政区内各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规划设计成果的审查和报批工作。
5、负责昌吉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勘察设计行业和市场的管理工作,对从事城乡规划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进行审验。
6、制定城乡规划行业发展计划,组织推动城乡规划行业专业技术和城乡规划管理专业技术进步工作。
7、参与昌吉市行政区内国土和区域规划及各项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8、负责建立城乡规划管理地理信息系统,为昌吉市行政区内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提供地理信息数据资料和档案。负责城乡规划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
9、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批后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昌吉市城乡规划局内设3个职能科(室)
(1)综合办公室(法制科、批后管理科)
(2)城区规划管理科(建设用地科、建设工程科)
(3)村镇规划管理科
下属事业机构3个,分别为昌吉市城乡规划地理信息中心、昌吉市项目规划技术服务中心、昌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三、人员情况:
部门编制数50名,实有人数38人,其中:在职38人,增加4人,减少1人; 退休3人,增加或减少0人;离休0人,增加或减少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2018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613.89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3.89万元。
支出预算包括:城乡社区支出559.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95万元
二、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613.8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613.89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增加8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及福利支出预算增加。
单位上年结余(不包括国库集中支付额度结余)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三、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613.89元,其中:
基本支出613.88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8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及福利支出预算增加。
项目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3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未列入预算。
四、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13.89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五、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用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613.8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64万元,减少1.7%。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经费需在年度中期进行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212类)559.94万元,占9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53.95万元,占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02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01项):2018年预算数为551.0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573.94万元减少22.87万元,减少4%,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经费需在年度中期进行增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18年预算数为53.9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50.59万元增加3.36万元,增加6.6%,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增加。
六、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3.89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545.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3.39万元、津贴补贴118.29万元、奖金12.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8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5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4.1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2、住房公积金38.1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4万元、退休费1.11万元、生活补助1.1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77万元等。
公用经费68.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75万元、印刷费0.76万元、水费2.52万元、邮电费1.12万元、取暖费11.23万元、物业管理费0.54万元、差旅费3.15万元、工会经费3.66万元、福利费3.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09万元。
七、关于2018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未安排。
八、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6万元,公务接待费 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上年增加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2.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购置公务用皮卡车1辆。
九、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8.55万元,比上年预算28.03万元增加40.52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018年度本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本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
2.车辆1辆,价值16.89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价值16.89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他车辆0辆,价值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78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172.7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0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度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一、2018收支总表
二、2018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资金来源)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预算内)
五、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预算外)
六、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基本支出人员支出预算表(预算内)
九、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预算内)
十、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预算外)
十一、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资金来源)
十二、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三、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预算内)
十四、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预算外)
十五、2018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十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七、单位人员情况表
十八、基本公用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自治区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自治区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