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
2017-10-18 11:34:36
来源: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隶属于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昌吉市辖区内的房地产行政管理工作,住房保障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行业规范与管理,房屋权属登记(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档案信息管理等。
(二)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实际,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内设九个科室:(一)办公室:承担组织协调,上呈下达,日常管理,后勤保障工作(二)督查室:承担日常工作的督查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和跟踪督查。(三)组宣科:承担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工作工作;党风廉政反腐败、纠风工作;网络信息、中心机房管理工作;组织、人事、职称及岗位管理工作。(四)财务室:承担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财务预算,财务档案以及各类年检工作。(五)业务科:承担房地产行业规范管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初审和房地产统计年报;(六)产权科:承担房屋的权属登记工作(七)物业管理科:承担我市行政辖区内的物业监管工作;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八)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落实分配、监督管理工作。(九)档案信息科:承担房产档案和年度文书档案和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以及档案库的管理工作;各类房屋证书的缮证和发放工作。
(三)人员编制
根据职责任务和实际工作,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核定事业编制38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单位本级
2
…
第二部分 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昌吉市本级部门应当公开24张部门决算报表,表格从部门决算中导出(空表也要导出)。具体包括: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无)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无)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无)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无)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无)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无)
二十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共收到财政预算拨款4919.12万元.支出4836.72万元,年底结余82.4万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共收到财政预算拨款4919.12万元。其中:2080505款64.35万元;2120101款398.55万元;2120399款4405.22万元(根据市政府契税退税文件,拨付专项退税资金4000万元,物业公司以奖代补资金133.43万元,住房保障工作编制规划费用88万元,新办公楼档案密集架等搬迁硬件费用163.29万元,全市公租房暖气费20.5万元);2210399款51万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收入总计4919.1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19.12万元,其他收入1000万元;2016年决算支出总计483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91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3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14.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09万元);项目支出4373.81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4250.8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2.96万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单位本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19.1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4836.72万元,2016年2120399款结余资金82.4万元,其中7.9万元是新办公楼搬迁费用,22.5万元是档案密集架支出,52万元是住房保障规划设计费,以上工作因2016年底未完成,所以全部结余到2017年。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1、2016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2015年“三公经费”中招待费:1.56万元,比2015年减少1.56万元,。
2、2016公务用车维护费10.40万, 当年汽车车保有量4辆2015公务用车维护费6.3万元, 比2015年增长4.10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2016年车辆使用率较高,车辆使用年限已久,车辆进行过大修,故维修费用增加。
3、会议费支出情况:本年无发生额。上年无发生额。
4、培训费2016年决算数0.4万元, 2015年决算数培训费1.2万元,较2015年下降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房地产登记行业培训次数减少.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2016年度决算报表中的收入4919.12万元、2016年决算支出总计4836.72万元; 2015年度决算报表中收入1391.76万元、2015年年末决算支出数1391.76万元;2016年度决算收支较2015年增加3527.36万元,主要原因是昌吉市2016年8月起实行新购商品房和二手房契税全额补贴政策,追加专项款3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将2016年度决算报表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总计483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91万元(包括:包括:人员工资经费448.08万元;日常公和经费14.83万元);项目支出4373.81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4250.8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2.96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数49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3.68万元(包括:人员工资经费419.7万元;日常公和经费23.98万元);项目支出51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51万元)。2016年年末决算支出较2015年年初预算基本支出增加19.23万元,基本支出增加原因是2016年增人增资;项目支出增加4322.81万元,增加原因:(1)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根据昌市政办发【2016】54号文件《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商品住房交易契税财政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意财政补贴新购商品房及二手房过户的契税,昌吉市财政局拨付契税补款4000万元;(2)根据政府文件预算追加物业公司以奖代补资金133.43万元;(3)住房保障工作编制规划费用36万元;(4)空置房暖气费20.5万元;(5)新办公楼搬迁费用及档案密集架购置132.8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4.83万元,2015年事业运行经费支出32.63万元,比2015年减少17.8万元, 减少54%。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招待费下降,下半年单位办公楼搬迁。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2016年新建保障性住房1157套,并于11月对新增650
户申请家庭通过括号分配入住。继续完善公廉并轨运行的建设计划、管理工作及相应政策制度的调整及实施,牵头组建成立昌吉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探索开展棚户区融资贷款、保障住房后期管理工作,住房保障工作运行机制及制度进一步得到完善。
2、全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全面提升居民居住环境
2016年昌吉市政府投入资金4000万元,改造完成5个老旧小区共计22.7万平方米,使2691户居民受益。同时,提前完成2017年15个待改造老旧小区的前期准备及招投标工作,为顺利完成今年改造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合理推进行业监督管理,行业水平逐步提升
一是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企业、房产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建立信访案件网上公示通报平台,结合企业信用档案,有力规范各企业的服务行为、提升服务品质。二是完成全市8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37家房地产中介机构、80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的资质审查并实施动态监管,促进我市房地产行业发展。三是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全年对60个房地产开发项目、200个物业服务小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累计检查700余次,约谈企业负责人27次,发出整改通知21份,杜绝了局属行业管理中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到了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也为创城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五是以我局接访办,企业客服中心为载体,开辟互联互助的信访信息平台,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将群众利益放在最高点,深入现场,实地调查,耐心解答,采用灵活多变的方法,做到投诉一起,受理一起,结案一起,不使矛盾激化,本年度案件按照交办时限均能准确及时处理,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投诉355件,人大、政协交办案件13件;接待来电来访群众千余次,结案率在100%,受到各级部门及群众的好评。
4、深入贯彻国家房地产市场发展政策,促进我市房地
产业健康发展 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统计制度,完善市场监测分析机制,及时发现市场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调控措施的预见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强房地产市场预期政策预期的引导,营造良好的调控舆论环境,鼓励住房合理消费,大力宣传中央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及其成效,着力市场信心,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完成昌吉市新建商品住房交易契税补贴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落实。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新建商品住房交易契税财政补贴操作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昌吉市新建商品住房交易契税补贴工作方案》,截止2016年12月底,共受理退税业务资料2356份,已有1591户购房者领到了退税款,退税款返还共计998.5万元。
5、积极推进产权产籍管理,维护正常房地产秩序
一是抓好房地产交易登记。完成商品房预售面积54.2万平方米,收缴保证金547万元;完成二手房转移登记35.92万平方米;抵押权登记315.18万平方米;商品房预告登记82.74万平米;商品房预抵押登记46.58万平米,在建工程抵押33.58万平方米;商品房办证110.21万平方米。二是抓好产权登记。完成商品房初始登记192.1万平米;公房初始登记38.7万平米;私房初始登记0.62万平米;变更登记11.15万平方米;补证、换证315.9万平方米;注销登记3.5万平方米;房屋面积审核125.65万平方米。三是抓好房产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发放房屋所有权证等各类证书6.3万本。新增产权产籍档案1.8万卷,完成电子档案1.8万卷;出具住房信息证明4万份,接待各类查档3.9万人次,充分发挥了房产档案在房产管理中的凭证与服务作用。四是起草《昌吉市农村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及《昌吉市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积极与昌吉市不动产登记局对接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的交接及做好不动产登记各项工作进展的汇报。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主要说明各项目资金拨付及支出情况。项目支出4373.82万元,使用情况说明:
1、财政安排住房保障专项经费10万,对2016年我市新建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软件应用等工作开支,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昌吉的重要途径。积极履行职责,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各项工作,保证年度住房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将制度建设和人员培训作为基础性工作,不断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制度及工作机制,保证了住房保障工作的扎实推进。
2、财政安排房地产权属中心系统保障资金7万元,经政府采购招标支付房地产权属系统数据维保费用,确保中心机房的数据安全工作。
3、财政安排房产证制图工作6万元,用于房屋登配图使用,及时完善产权产籍图的制图工作。
4、法律顾问费用3万元,用于房地产交易权属合同等法律纠结问题聘请律师费用。
5、2016年城市房地产交易价格测算10万元,按照政府要求每两年测算一次房地产交易价格,会同发改委、地税局等部门,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测算,用于支付委托费用。
6、财政安排项目资金15万购买产权证,做好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工作、房产证购买、抵押权证购买发放工作。
7、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根据昌市政办发【2016】54号文件《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商品住房交易契税财政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意财政补贴新购商品房及二手房过户的契税,昌吉市财政局拨付契税补款4000万元;
8、根据政府文件预算追加物业公司以奖代补资金133.43万元;
9、住房保障工作编制规划费用36万元;
10、空置房暖气费20.5万元;
11、新办公楼搬迁费用及档案密集架购置132.88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九、专业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应当对专业性较强的财政财务述语进行名词解释,以便于社会公众阅读理解。
2017年10月10 日
责任编辑:昌吉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