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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2018-02-26 11:36:57 来源:昌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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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8年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一、2018收支总表

二、2018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资金来源)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预算内)

五、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预算外)

六、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基本支出人员支出预算表(预算内)

九、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预算内)

十、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预算外)

十一、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资金来源)

十二、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三、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预算内)

十四、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预算外)

十五、2018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十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七、单位人员情况表

十八、基本公用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根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本单位承担的职能共十六项,具体是:

1、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2、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3、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4、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标准体系的责任。

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6、负责全市建设行业资质审查、审核和审批工作,指导全市建筑业活动,培育和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管理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7、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

8.负责研究拟订村镇建设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

9.综合管理城乡建设抗震减灾工作。

10.承担全市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防御、地震应急的责任。

11.负责全市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发展工作。

12.负责城市基础设施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经营运作;参与

13.土地储备、转让和开发利用。

14.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15、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可研、评估工作;

16、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本单位共有内设机构10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住房保障科(昌吉市住房改革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城市建设科、公用事业科、村镇建设科、地震科(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筑业管理科、合同预算科、前期科、计划财务审计科;二级单位15个,分别是:环卫局、园林局、房管局、市政养护处、广场管理处、人民公园、滨湖河管理处、城建档案馆、征收办,质监站、安监站、招投标管理站、造价站、维修资金办、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其中2018年2月城市管理执法体质改革,将环卫局、园林局、市政养护处、广场管理处、人民公园、滨湖河管理处、城建档案馆划入城市管理局。

二、 人员情况:

行政及参公编制:

1.住建局核定行政编制人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在职人数22人(含乡科级正职10人乡科级副职10人,工勤技师1人,初级工1人),退休28人;

2.安监站核定编制10人,实有 6人,退休3人;

1-2合计实有在职人数28 人,退休31人。

事业编制:

1.质监站核定编制 15人,实有23 人,退休11人

2.造价站核定编制6人,实有4人,退休3人

3.维修资金办核定编制7 人,实有7人,

4.招标站核定编制 7人,实有7人,

1-4合计实有人数41人,退休14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2018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 1175.86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175.86万元。

支出预算包括:城乡社区支出1073.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万元102.53万元。

二、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175.86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 1175.86万元,占100 %,比上年的2985.80万元减少1809.94 万元,主要原因市区道路电费未上指标;

三、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 1175.86元,其中:

基本支出1175.86万元,占100%,比上年的1135.79万元(减少)40.07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及专项业务费未列入预算。

四、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75.86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五、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用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175.86万元,占100%比上年执行数1324.31万元(决算数)减少148.45万元,下降11.2%。主要原因是:应急经费未上指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53万元,占8.7%。

2.城乡社区支出1073.33万元,占91.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18年预算数102.5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107.08万元减少4.55万元,减少4.24%,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2.城乡社区支出(212类)行政运行(01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9项)471.6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604.98万元减少133.34万元,减少22%,减少的原因是:主要包括市区道路电费未上指标。城乡社区支出(212类)行政运行(01款)行政运行(01项)601.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862.24万元减少260.54万元,减少30.22%,减少的原因是:主要包括市区道路电费未上指标。

六、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175.86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 1067.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6.93万元、津贴补贴190.88、奖金21.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2.5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0.4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4.7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25万元、住房公积金62.2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7.88万元、退休费6.22万元、抚恤金0.7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8.12万元。

公用经费 107.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35万元、印刷费1.17万元、水费3.86万元、邮电费1.73万元、取暖费14.47万元、物业管理费0.83万元、差旅费4.83万元、工会经费6.14万元、福利费4.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4.30万元。

七、关于2018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未安排。

八、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15.6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15.6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上年增加(减少) 5.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0 ;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减少)1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五站所并入增加车辆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万元。

九、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63.59 万元,比上年预算60.66万,减少2.93万元,主要是人员退休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2018年度本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本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额92445.63万元,总体情况为

1.房屋0平方米,价值O万元。

2.车辆22辆,价值356.50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价值 123.85万元;执法执勤用车 0 辆,价值 0 万元;其他车辆 14 辆,价值 232.65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 684.7 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 91404.43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0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度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0 个,涉及预算金额 万元。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一、2018收支总表

二、2018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资金来源)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预算内)

五、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预算外)

六、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基本支出人员支出预算表(预算内)

九、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预算内)

十、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预算外)

十一、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资金来源)

十二、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三、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预算内)

十四、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预算外)

十五、2018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十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七、单位人员情况表

十八、基本公用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自治区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自治区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输出表.xls

责任编辑:昌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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